Tuesday, November 20, 2007

Les Bijoux De Sophie。

我不是不想正經,只是「正經」,向來都太悶。在未來的日子,我們還有十萬八千日來正經,何不趁現在,想喧嘩的時候,盡情用力地胡鬧一陣?這種日子,人愈大,就愈少。

平時的衣著,除了撞色,我也偶爾愛用飾物,來營造「錯晒」的感覺。一身行政裝的OL,忽然戴上一大枚「Les Bijoux De Sophie」的蝦肉色粉紅骷髏頭介指,我覺得自己想搏炒囉。或者,有天穿上大波點的上衣(你無法想像現在的我,穿得多過份地回到辦公室),配條像巨人Size的吊帶褲,但飾物呢?是鑽石!當然不是很bling bling,像Nigo的那種鑽石牌匾,而是很OL的那種小巧鑽飾。

今時今日,有點大言不慚地說句,我是真心喜歡自己的裝束的(但,有人不喜歡自己的嗎?!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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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中的那枚戒指,是朋友仔送我的小禮物(也不算小吧?一個膠戒指,也要四位數!真是顛覆的世界)。我一直問,你送我的?指環,嗯,不能亂收的吧?雖然這枚骷髏頭,像玩具多於一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