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好朋友張燕小姐,看到我寫的網誌,內文提到果仔先生現在去學功夫這事,馬上跟我說,她也想去學功夫喔,又(假裝)關心地問我,那麼,果仔先生有打你嗎?我說有呀,你怎知道的?他就是要學功夫來打我。WELL,你們猜,張小姐怎回應我,(MSN裡張小姐的回應)「張燕 說:同我一樣啦。」
原。來。如。此。
大家想去學功夫,都是因為想打我。原來,警惡懲奸是因為要對付我。咩事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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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想寫很久,全是關於果仔先生的。他大哥前陣子忽然興緻起,說要去學功夫。學功夫?在我還未消化完這個消息時,他大哥己率先去了報名。我問他,幹嘛要去學功夫呀?你已很健美,不用憑著練功夫而去強身健身了。當時他的回應,是要學點功夫,去對付壞人(但我沒想過,原來自己是他口中的壞人囉!)。我說有壞人,不如直接叫警察去捉他吧,他說那些壞人,警察不受理的。而被分類為壞人的,有下列幾種:
1)拿一百元去買一碗白粥(HK$4),但食肆裡的老闆娘說沒有零錢,找續不了。留心,拿著一百元去的那位,是果仔先生,被喻為壞人的,是老闆娘囉(!)。我心想,頂,要我是老闆娘,該由我來打死你吧?這樣也算壞人?是誰居心不良想要散錢呀大哥!
2)那些專門欺負小白臉的四十多歲亞姐,不知怎的,她們好愛插隊。
3)整排古古力塞進嘴裡,吃到衣上嘴角上都是污跡的人。這個,該是指我。但這也算壞人嗎?
4)黑臉的售貨員。(唉,人家只是打份工,你不用去學功夫來打她們吧?)
諸如此類。總之,果仔好想用他的南拳北腳來大殺四方。做為他朋友的我,除了覺得他不可理喻,也實在無語問蒼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