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November 05, 2007

兩 段。

我是某些人的「人肉鬧鐘」。朋友十點上班,他規定我要在0845-0855這段時間叫醒他。幸好,他也知道我不太可靠,有時候這段時間忽然要開會,根本沒可能喚醒他。我斷斷不能在老闆面前,拿出手提電話來傳短訊吧?雖然我好想。所以朋友都會事前調較好鬧鐘做後備。

今天我回到公司後,好忙(因為上週六是短週,不知何解,我一不用上班的日子,我的桌面就會像被蹂躪一番似的)。到處是文件,像亂葬崗。一直忙忙亂亂的,一看手錶,原來已是九點(!)。我像大長今般,滿有責任地致電朋友,「喂!起床喔!」(但我的聲音好死)。他問現在幾點,我說九點啦。朋友嚇一跳,應該是整個人彈起那種。原來他的鬧鐘今早沒有響。若果我沒叫他(或十點才致電他),他應該會完全忘了起牀。

那一刻,我發覺自己真的好有用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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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週五晚宴過後,我不停收到短訊,內容都是詢問抽獎的事宜。好慘,讓大家失望了,我連一罐曲奇餅也沒抽到回來。同桌的,有人抽到Wii,同事們不停叫那位經理將那部Wii奉獻出來,放在公司供大家玩樂。我在旁邊暗暗慶幸,幸好不是我抽中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