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November 19, 2007

投 票。

這個幾月來,我整天遇到的,是在我區那兩位候選人。站在小巴站派傳單(晚上七點);站在我家樓下派傳單(早上七點);站在我回家必經的馬路轉角上,向來車揮手(深夜十一點!)。我試過有次,看到自由黨那位先生站在路旁,他腳下設置了一些活動射燈,把他照得像貞子上身一様,整個臉是超反光的,白裡透灰,好可怕。我完全認為可增長交通意外囉。

吃早點的茶餐廳;路旁;大廈的大堂;電梯裡;小巴上,統統是那兩位先生的海報。他倆,一位是自由黨的邵先生,另一位,是公民黨的老先生。

對政治零感覺的我,好喜歡余若薇。先前說過了,我覺得她好有型,又懂穿衣身型又修長(昨天經過藍塘道,也看到余小姐在拉票,她真人確是好高佻)。老先生隸屬公民黨,海報上余小姐就站在他身後,像默默支持他一樣。我想,公民黨的那些中堅份子,都是有相當理念的,為了把社會建造得好一點,於是放棄了攢錢的機會,聯合起來打拼,創出另一片天。聲音不夠響,財力不及別人大,但他們還在努力以赴,故此,我常看到他們在募捐,也會放下一點錢。

相對地,自由黨就有錢得多。昨天以我所見,一個哨崗(?!),有三四個自由黨的人在站崗宣傳,但幾乎都沒看見公民黨的人。我下車的地方更過份,甫一下車,整群穿黃衣,自由黨的老少婦孺擁上來,個個V字手,叫我投「2號」(邵先生)。很反感。反感,是因為我前面有位婆婆下車,她們都沒有意識去扶一扶,反而還拼命在推銷,完全不理人死活。

我去投票時,刻意走到老先生處,還跟他握手(!),叫他努力(!!)。今早看結果,唉,公民黨輸了那個席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