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July 24, 2013

那些年。(27)。

男的在週日深夜回來,在東京上機前,又傳女的短訊,說想念她。嗯,當時女的就想,這種明顯的表達,算是殺到埋身了吧?下一步,他會直接示愛嗎?抑或,繼續曖曖昧昧到廿二世紀呢?

答案,其實很快就會揭盅。很多事情,尤其是雙方面的,都不由得你去作主或決定,那麼,也就只好等上天安排了。

午夜時分,男的到港後,先致電女的,匆匆談了幾句後,男的就說回家再致電她。

稍夜,男的電話來了。

那一通電話,現在想來,女的依然覺得是決定性的一CALLL。如果那次的對話不是那樣,也許會變成另一條路。誰知道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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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當日與男的同去東京的,是個他覺得可以嘗試發展的女人。究竟這條友,有多少的風流史?!當然,這件事是後來男的主動說起,女的才知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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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的到家後,致電女的。又開始說著了無邊際的閒話,女的看看錶,媽的都三更半夜了,這樣的瞎扯沒完沒了,是時候來個了結吧?

女的不是不喜歡曖昧,適量的曖昧固然為生活添上無比色彩,但持續的曖昧,其實是頗累人的。女的當機立斷,談著談著,女的就以退為進了………



Monday, July 22, 2013

舊時舊事,再遇舊人。(下)。




由於是並肩而坐,他近距離地看著我,然後說了幾次,「你真的一點也沒變,是否因為你一向沒有化妝,所以一點皺紋也沒有?」我心想,我用了很多錢打斑啊大哥,難道你沒看出來嗎?但我當時只答他:「梗係啦,因為我個人識得去搵樂趣,所以唔會老囉!」(夠了吧小姐?!)

席間他提到很多往事。可惜,記憶力衰退的我,很對不起他,全都印像凋零。

他提到那時我在中環下班,他就在中環地鐵站等我,送我回荃灣後,他乘原車回中環上班(那時他做美市夜班)。如此地過了三個月。我忘了。

提到有段時間,他一早由住處觀塘乘車來荃灣,然後陪我由荃灣坐船上班(中環),再走路回公司(那時公司在堅道),之後他再上班(中環)。如此地做了半年。我也忘了。

我問他,為何有地鐵不坐,要坐船那麼轉折?他說,「因為你那時不愛乘地鐵,喜歡坐船呀!」嗯原來那時我那麼麻煩的嗎?我都忘了。

又提到後來分手,他在我家樓下苦等了很多個晚上。我也全忘了。

除了這些,也談到那時的我有很多突發的點子,例如會在沙灘上幫他慶生,還拿了個巨型的蛋糕去(我忘了);帶他去看「侏羅紀公園」及「舒特拉的名單」但他因為剛下夜班而睡著了(我忘了);我總是很任性卻又帶給他很多驚喜,而且我那種不覊的個性很像男人(忘了)。他說的大部份,我都印像模糊,故此每每他一邊說,我一邊追問:為何會那樣?結果是怎啦?那是真的嗎?......他口裡覆述的事情,那時的我,其實也是現在的我。好像,沒怎變。

他說雙魚座的我,是他遇過最浪漫的女人。我抓緊機會問,那麼我們為何會分開?(雖然心知年輕時的戀愛不會長久,但真的想弄清楚,那時為了什麼而分開。我全都忘了!可恨啊!)

他嘆了口氣繼續陳述,那時候我雖與前度分了手,但他依然待我如一地好,也想與我復合,於是年少氣盛的我也就繼續與他保持著緊密的聯繫。Y屢勸不果,脾氣又發過,軟功也施過,但我就是那麼的故我。就在那時,剛巧有個身材玲瓏浮凸的惹火女孩喜歡了Y,還向他示愛,他將計就計,向我提出分手與那女孩一起了。分手後幾個月,我繼續消遙快活,他卻後悔了,想回來找我,但我已有了新男友,於是他就在我家樓下等了很多個晚上,意圖感動我。果然,七國咁亂的感情狀況,確是年輕人獨有的印記。

這些淡化了的回憶,經他一提,好像又有了點印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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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獨有的特質是:把快樂的記下來,將不愉快的忘掉。故此,多任男朋友的影像,在我腦海裡都呈現出美好的回憶。Y留下來給我的感覺(也只有感覺,因為好些事情真的忘了就是忘了,我甚至不會保留任何實質的細碎),是他由始至終都很遷就我。

是的,所有前度都那麼的遷就我,無論是與非,總之我就是對的。這種一面倒的相處,或多或少形成了我某種恃寵生驕的個性。然後,遇上了D,嗯那又是另一個故事了。

Friday, July 19, 2013

舊時舊事,再遇舊人。(上)。

和前前前前前前度聚舊晚飯。我並不是念舊的人,也不擅於保存感情,與舊人分開,能否做回朋友,我向來抱著隨遇而安的態度。不強求,是因為人家也有自己的選擇,而且又不是沒有朋友,何必要往自己頭上戴光環?再加上我是個有內裡有點冷漠的人,不太懂維持舊有的關係,故此好些舊人都被時代的巨輪輾過,成了塵土。

只和兩、三個舊人保持著聯絡。我很感恩,他們都是很好的人,有的成了莫逆;有的變成老朋友,縱使不多見面,但我知道那些感情是實在的東西,不會因為時日流轉而變得生疏。

Y相識了十多廿年。很黐線。我們那時在一起的時間並不算長,大概一年半左右吧,這裡面又斷斷續續地離離合合。那時年少輕狂的我,男女關係接近七國那麼亂,憑著一點姿色(18歲都是無醜婦的)再加上大無畏的個性,著實吸引過不少男孩。Y是其中一個。而他是我當時男朋友的朋友(!)。明白到事情的複雜性嗎?如果他和我一起,會被冠以「勾二嫂」的惡名,若不與我一起,他又覺得終生抱撼。有那麼嚴重嗎?其實沒有,但你要知道,年輕時的戀愛,非得有點迂迴曲折,最好是石破天驚,那才叫不枉此生吧。

結果我倆瞞著我的男朋友及一堆朋友,就秘密地交往起來。嗯我是非常沒有道德觀念的。而且,年少輕狂嘛,誰沒試過一腳踏幾船的經驗?很快地,我就明白到自己是那種不喜歡瞞著別人過日子的人,我喜歡坦白,因為我不擅撒謊(因為記性不好)。於是我直接跟當時的男朋友說了這事,很決絕很果斷也自覺很有型。記得男朋友好像不太能接受這種事,感覺嚴重地被背叛,好像也找了Y出來當面對峙。這種場合我沒在場,不過我也不懼怕,因為遠在中學時,已有男孩為了我的存在而相約對峙。嘿嘿,我是老薑來的哦。

後來他們好像談妥了,而我也就正式與Y交往起來。我是很少理會別人眼光的,如果有朋友不值我(或他)的所作所為,那好吧,不和我們來往好了。我的一套做人與處事的觀念,應該由那時開始建立起來。我認為,一個人的私事,與他/她的個性,是兩回事。他/她如何處理自己的私事,跟我倆建立的情誼,更是兩碼子的事。我學懂怎去尊重人,是真正的尊重而不是口號。我甚少去干涉別人的私生活,我所著重的,是他/她怎去維繫我們之間的一切。

嗯,扯遠了。說回與Y的晚飯。自從與Y分開後,他一直致力維繫我倆的友誼。後來他結婚,我又發生了好些巨變;他有了女兒,而我從巨變中發現,我還是我,那個當初有點任性但可以讓人理解的我(很美化自己)。就這樣,十多廿年過去了,他每年的三月(我生日)都會捎我一個電話,約我食飯。而這頓飯,幾乎就是每年的一個生死約。但去年及前年我都有點自閉(在歡欣的戀愛裡),加上真的有點忙,所以也無暇應約。今年的飯局,更是推延到七月。………天!我真有那麼忙嗎?!

晚飯時,談到近況,他說著近年賣了兩個物業,賺了些錢;談到離開了大公司(向來在政券公司任職),現在去了間中資的政券行做持牌人(即是什麼?!);女兒入讀了名牌小學;太太在家專心相夫教女之類………我聽著聽著,悶出個鳥來。OK我再說一次,我向來是很直接的,當下就跟他說,喂你的生活好沉悶呀與一個苦悶的中年男人有什麼分別?……他聽後呆掉,沉默半晌說,對呀真的很苦悶。我說,你應該去追求些樂趣,這樣人生才好玩,人才有朝氣呀!他:「吓?!哩幾年我只聽到不停有人叫我去追求目標,無人叫過我追求樂趣囉!我真係第一次聽到有人咁講咋。」我聽後,雙眼翻白。

待續。
 

Thursday, July 18, 2013

那些年。(26)。

由下午始,男的與女的依然互傳著短訊。男的忽然在毫無預兆下(在短訊裡)跟女的說,「我已有少少掛住你……」女的看到這個短訊後,有點心慌意亂,但又假裝輕描淡寫地回短訊「你真係十級掛住我,先同我講啦」(這種回應法被攻心計的佘詩曼喻為可進可退,如果男的沒回應,即也不是十分牽掛;如果男的回應了,那代表他想表達些什麼吧?果然是情場老手啊)三分鐘不到,男的短訊又到,卻說了些別的!(果然是棋逢敵手)

男的在機場等上機時,還撥了個電話給女的,說了些無聊話。就這樣,男的就直飛東京了。而由始至終,他與誰去,是個謎,女的堅持不聞不問,尊重別人私隱。

男的在東京四整天(星期四五六日),每到一個地方,都傳女的一個MMS(有照片那種),點睛之處是,在任何照片的構圖裡,都隱藏著女的曾寫過的那本書,的一角。咖啡店、表參道、藝術館、酒店的一隅……他帶著那本書到處去,然後即時拍下一張照片傳給她。

除了MMS,當然也有無數的短訊,甚至每個晚上,男的也有致電女的。當然她的腦裡閃過一個想法,嗯他該與同性去吧?若與女孩去,怎會空閒無聊至此?那個女的也會有意見吧?!

那個週六的下午,女的約了朋友逛街,怎料朋友遲到,女的只好在街上流連。男的知道後,就越洋致電她,陪她殺時間。當時男的說,與同去的友人分道揚鑣,他自己正在A.P.C.閒逛,晚上會再與友人會合,共同晚飯……男的全程也沒有提及那個朋友,是男是女,或與他的關係。

WELL,你們想知道那個女的是誰嗎?下集會揭盅。

Tuesday, July 16, 2013

我所懷念的。

最近一次在飯桌上,提到我已逝的狗狗,我還是哭了起來。其實當時我只想說,牠已投了胎,而我堅信那是真的,因為牠託了夢給我。但話還未說出口,我已淚如泉湧。

*****

那是2010823日。我向來對日子的概念有些模糊,什麼生忌死忌更是很少記牢,不過那天自動物協會回家後,電視一直播著「馬尼拉人質事件」的現場,所以印像深刻。

記性不好的我,卻記著那天的任何細節。由家裡徒步走去灣仔的動物協會,不很遠,但對於狗狗來說,卻仿如長征。那時的牠,身體一定痛得很厲害,否則不會邊走邊喘息,甚至要坐下來休息。牠健康的時候,是在石灘追逐海鷗幾小時也不感到勞累的。

到了動物協會,醫護人員說,你們給牠一些食物吧,這算是最後一頓飯了。我們在小賣部買了幾個罐頭,倒在報紙上捧給牠吃,牠露出滿足快樂的樣子,吃著吃著。我邊看邊哭。

牠躺在我們懷裡,醫護人員將藥液注下去後,我們看著牠由急促的喘氣變成沒了動靜,前後也只是三、四秒的事。我們跟牠說了很多話,不知道牠明不明白。我記得,我們全家人都站在那裡哭,那時的幫工Lyn也哭得很厲害。

狗狗陪了我十個年頭了。但我對牠不夠好,沒什麼時間帶牠出去玩、沒經常與牠去散步、牠頑皮時我還試過罵牠打牠……但牠從來沒有記恨,我彷彿是牠眼裡的好主人。

如果你未曾養過小動物,也未曾遇上跟牠們生離死別的話,你永不會明白主人們的心情。原來,思念真是連綿地長。現在想起牠,不算傷心,因牠的離去已是事實,我也坦然接受了。不過那份來自內心的牽掛,夾雜了的不捨與懷念,足以讓我依然動容,依舊掉淚。

以前的人事經理A小姐也有養狗,其中一隻得了癌症,屢醫無效,加上年紀大了,故此醫生主張安樂死。那時A小姐常找我傾訴,然後我倆就會為了自己那離去的狗狗,而各自各地哭起來。有時,我們也會聊到養狗的樂趣與想法。為什麼我們那麼愛牠們呢?因為你知道,你對牠的愛,一定會有回報。牠不會對你狠心,牠不會見異思遷,牠一直守候著你,狗狗從來不會讓人失望。你對牠好,牠會對你加倍地好。

我知道我的狗狗已輪迴轉世了。可能別人會覺得很荒誕,但我就是知道。

願你活得快樂,我會一直將你留在心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