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June 26, 2012

吃一頓法國餐。(下)。

最後,因為對於這頓飯有點耿耿於懷,還是死都堅持將下半部寫下來。我明明好忙的,由此証明,千萬不要得罪我!


由上至下,由左至右:

牛肉tartar。對不起,由於已是上星期的事,加上這些菜式也討不到我的歡心,我是望著那照片足有十多秒,才想起這是什麼來的。沒有味道的牛肉tartar,慘不忍睹。

兔肉卷。可憐的白兔,壯烈地犧牲在廚師的手裡,死後也沒讓人嚐到一口鮮嫩。其實整道菜,就是沒什麼突出的味道。你會知道那是肉,但可以是任何的肉,豬牛羊龍,在廚師手裡,統統變成了不精緻又不出眾的東西。枉死啊)))))))))

龍蝦波波。哇這個真的勁啊!是勁難吃!!點菜時,侍應生已主動說,那不是原隻龍蝦來的,我當時就想,衰極都有個譜吧?怎料吃到口裡,SUCKS!正確來說,是極少的龍蝦肉混合了麵粉(麵筋?),口感像魚腐那樣,但味道,比豆卜還寡。整舊東西又是沒有味道的!!!其實吃到這裡,人已很浮燥了。好歹幾百元也是錢啊,雖然這個價錢可以吃到法國菜看來很不錯,但如果吃的是這些,我情願去波士頓。

另一個主菜是sea bass。最正常的了。魚沒有鮮味,舖上面的帶子也沒有甜味,但都算了,反正,正常的味道已令我們很感恩了。

甜品(由上至下):

Rum Baba。那個火,足足燒了五分鐘之久。我與朋友面面相覷,一臉等到地老天荒的樣子。Rum酒倒了太多下去,蛋糕已不很美味,現在被一公升的冧酒浸泡著,你可以想像到,是多難吃。

下面那個,是Basil雪芭 + Raspberry餅。前者,無話可說,旁邊那件餅是全晚最好吃的東西,因為有時候正常的東西,已很可貴。

結論:你請我,我也不會再去。鬧飢荒,我情願餓死也不會再去。誰誰誰生日要去那裡慶生,我只好缺席。就咁。

Tuesday, June 19, 2012

吃一頓法國餐。(上)。

@像我們這種真金白銀去吃飯的人,就是有種不吐不快的權力。好吃的,自然會稱讚幾句,不好吃的,難道還要包庇它嗎?(不過就算不用錢,遇上不好吃的,我也會照直寫啦……故此現在沒人敢請我去試吃了嘿嘿)

@實在已很久沒寫關於食肆的文字了。一來是懶,二來微博也挺方便,有時發張照片,原意是想讓失憶的自己記下來,並非為炫耀什麼。反正去的餐廳食肆,又不是什麼皇廷貴族可去的地方,吃的只是尋常東西。

@不過,今天要寫的這間食肆,卻是百年難得一見,所以激起了我寫作的慾望!又,真金白銀去吃飯,寫的全是良心話。當然每人的味蕾不同,感應有異,我覺得是砒霜的,有人覺得像熊掌,所以,有時也不能盡信食評。尤其是Openrice那些,或者是雜誌那些。

@我就是錯信太多囉之前。

*****

@總店由中環搬了去灣仔皇后大道東(胡忠對面)的Chez Patrick,一直想找機會去試試。話晒,我都是灣仔天地通吧!

@七點的食肆,只有兩枱客。我當時就擔心,呀怎辦好呀這樣下去他們怎經營下去呢?等我助他們一把,幫他們美言幾句吧(當自己是誰呀?)……留意,當時還未吃,故此抱著助人之心,但這頓飯後,我倒有點想送它一程的感覺。……

@晚上八點半的時候,情況也不見得好轉,只有四枱客。原因,不是沒有的。以下是我的親身體會………

@點了四道菜的晚餐(HK$680+10%)。這種價錢,吃四道法國菜,其實是相當划算的,假如好吃的話。Starter與Main Course可以打亂來叫,即是你可以四道菜都是主菜,或四道菜都是甜品。我要了兩個頭盤,一道主菜,加一客甜品。同行的朋友,叫了一個頭盤,兩個主菜 + 一客甜品。

@酒水是正常價,我們各自叫了一杯香檳Rose。有氣礦泉水,那裡是超市的四倍價錢。

@開胃前菜,小塊的煙三文魚,腥亨亨!煙三文魚都吃到腥味,就真的好腥!旁邊那塊不知名的圓東西,我實在不知道是什麼,只知道十級難吃!為什麼碟子裡有兩塊呢?因我只吃了一點點就想吐,把剩下的掃到朋友的碟子裡了。

@不浪費,是美德!!!

@蝸牛,以一個脆脆載著。完全絕對讓人吃不出個所以然,總之含在嘴裡,你會覺得自己在嚼著一舊東西,但不鮮也不甜也沒有什麼特別的味道。差。

@之後那道菜就勁咯,紅菜頭雪芭 + 被打散切碎了的蝦混和著菜絲(還是瓜?是旦吧,總之是疏菜之類) 。紅菜頭雪芭,本來是Ok的,但我是靈犬拉茜啊!一試,就知道裡面摻加了羊芝士!!!我,是真心受不了。也許真是口味的問題,我那刻,想嘔。

@我當然欣賞廚師勇於嘗試的決心,但那個食客若是我的話,我還是會馬上想退縮的。吃了這些東西後,我暗暗跟自己說,不怕不怕,否極會泰來,最壞的時刻應該完了吧?!

@(但原來,最好的時刻,是在埋單當你知道終於可以走了的時候)

@見識淺薄的我想問句,法國餐,真是這樣的嗎?全是這種怪口味嗎?如果他們精緻一點,像L'atelier de Joel Robuchon那種擺設及賣相,又OK喎,起碼視覺上可以平衡一點。可惜,那些菜式全都放得歪歪斜斜,而且色澤也讓人皺眉。唯一好sharp又奪人視線的,就是紅菜頭雪芭啦,但吃後我好shock囉唉。


@......明天再續。

Monday, June 18, 2012

回不去了,就往前走。

*收拾舊物。這種舉動,我久不久就做一次。


*有時候,我會偷偷地想,我是不是一個冷血的人呢?即是,當前度已變成前度了,我就會毫無留戀地,將屬於他的一字一物統統扔掉。

*留著幹什麼呢?尤其是那些書信。我家裡有很多墊煲的東西啊。

*不知道是巧合,還是物以類聚,好像以前認識的好些男人,都會寫信給我。有些,還會寫詩!好厲害啊。……但現在那些詩篇哪裡去了?嗯,都堆填去了。

*我是真的真的不愛儲存舊物。所有具有意義的,不會是物,而是人。當留不住一個人,那麼留著那些東西幹什麼呢?而且,我向來深信,不想忘記的,我會在腦海裡一直記著,亦無必要刻意留著什麼吧。

*這,算不算冷血呢?……不過我覺得自己是果斷及俐落而已。

*偶爾在大膠箱裡找到一大盒舊時的信件。全屬於同一人。翻著翻著,心裡默數一下,那該有幾百封信吧?幾乎在兩年裡,隔天就寫信給我,兩年過後,甚至每天一封。抽了幾封來看,內容都是萬變不離其中。

*情信,都是沒什麼焦點的。因為你如何喜歡,如何愛,根本難以形容。於是,你唯有用虛幻又浮誇的襯托與陳詞,把想說的,表達出來。

*相戀時看,自然津津有味,事過境遷再看,就會失笑。

*我,是不是很冷血呢?不是,我只是看透了世情。阿彌陀佛。

*而我在執拾的同時,悟出了一個道理。一個人,一生裡,應該在做什麼的範疇裡,都有限額的。譬如說,你在某一個時限裡,會不停地寫信給某人,過了那個時限,或者該說,與某個人的時空不能疊在一起了,那麼,也許你的「寫信限額」就會用完。以後,你就不再寫信了,提不起勁是原因、沒遇上你想再動筆的人是原因、沒什麼好寫是原因……林林種種的原因的背後,是你的寫信限額用盡了。你的年少無知,花光了。

*我到現在還喜歡寫信,而且愈寫愈兇,大概是因為我還無知。

*另一件悟出來的事情,就是,有些東西你不捨得扔棄,總有因由。情意結又好、不忍心也好、藉著那物件睹物思人都好,全都是原因。那麼,不要扔棄就好。到有一天,你拿起那件東西時,心裡再沒什麼眷戀,甚至有種雲淡風輕的感覺,那時才扔棄也未遲。不要勉強自己。

*感受是很個人的事情,若然強迫自己忘掉誰、拋棄誰,最終難為了的,也只是自己。

*以前的我,在情路上,很有種冷血殺手的味道,極度的不近人情。當然,是有報應的。有多風流,就會換來悉數的折墮。有段短促的日子不太快樂,不過現在回頭看,會覺得那種悲傷,大部份是自取的。可以沉淪在哀痛裡,就能寫出那些誇大其辭的文字,有多感懷、有多苦困……之之類類。實際環境是,沒什麼大不了的事。

*那天與D聊天,我說,我們都經歷過那些年少輕狂的日子,都曾受過情傷啊,不過現在都免疫了。他說,即使現在,他若受了情傷,還是很傷痛的。我當時就想,這,也很難得吧。不過我在心裡立了願,不會讓他傷心就是。

Tuesday, June 12, 2012


I Love the Life We Share

Every time I look at you
I simply can’t believe you’re mine –
I love the special qualities I see…
I see your sensitivity, your thoughtfulness and humor,
and I see the tender love you have for me.

Every time I look at you
I stop to think how rare it is
to have the special kind of love we do,
and once again I realize how much
I love the life we share
and just how deeply I’m in love with you.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--- Unknow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