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次在LG的聚會裡,見到好些Blogger。不過平時住在洞穴裡的我,來來回回只看著某幾個(現實裡的)朋友的網誌,故此當天那些享負盛名的bloggers,其實我都不怎麼認識。反而其中有位,是偶爾去看她的站的,那個女子叫Vanessa。寫的多是美容,還有旅遊以及投資(!)那類的東西。當時介紹,我還不知道就是她(因為都不知道她的真實名字),後來再經PR介紹,才知道她是那站的站主。我坐她對面,只見到她的皮膚真的好,白又滑的,而我的呢,好多雀斑囉咩事先?!
也沒怎跟她說上什麼話,實情是,我與其它bloggers也沒怎交流過。大家都好忙呀,一心顧著把玩手中的電話。再加上我在陌生場合,有時需要一些時間才能進入狀態(?)。不過算了,我想寫的重點是,看到Venessa在其站提及我(!)。嗯,大大的驚訝!我本來以為,當晚應該沒其它blogger有看敝站的。這位小姐說:「聚會上我居然見到黎小姐!要知道我讀她的博客已經很久了,腦袋中也想像過好幾十個關於她形象。結果一見真人,我不禁有些失望。這女人真斯文,整個聚會上都顯得有點羞羞答答的,安安靜靜都沒講過多少話,感覺上就是個有修養的人,而不是我想象中的三頭六臂外星人。」
斯文!!!她竟然用斯文來形容我!!!(但願不是斯文敗類那種)
讓這位小姐失望,真的沒法子。我回去檢討過,也沒法子。因為我實在無法衝破自己,在陌生場合忽然黐線的。那時「怪味會」,後來也有人跟我說,第一次見到我,覺得我「ok斯文」(即係點,斯文還是不斯文呢?!)(現在我也非常愛用『OK』,這種曖昧的答話,讓人永遠不知道是好是壞,例:你鍾唔鍾意我呀?『OK鍾意』。即是鍾意還是不鍾意呢?………又扯遠了)。
說回自己。在大部份的時間裡,其實我都是頗正常及安靜的。講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