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恨是我實在怕死,否則好想登今天的造型給大家看!今天將那塊孔雀羽毛頭飾,大大片地別在髮上。有女同事目不轉睛地看著說,好漂亮啊!也有女同事說,那髮夾好特別。我今天簡直出盡風頭。
穿了連身的黑裙子,長度只到大腿,有點短,上班略嫌不夠莊重。襯雙寶藍色的襪褲,長靴子。週一上班,永恒的表情是黑口黑面,或藐嘴藐舌,沒法子。今晚去學琴,但週六週日忙著出去,沒怎麼練!今晚只好天才表演。
今早cyrus傳我短訊,內容:「早晨呀,女神!」。我想搭的士去找她來打。
有個女讀者近來與我通電郵,談到樂器。她也是臨老才學人打鼓(其實一點不老啦,才廿多歲人),我說不如我倆夾band啦。她開始妙言連珠起來,「但係你要彈結婚進行曲,我要諗下打鼓可以點配合你先得喎!!一係我試下學玩三角鈴,又或者個串「風鈴」,可能會好夾架!(我仲可以好得閒咁睇你表演添!)」。我問她,有沒有ROCK版的結婚進行曲呢?她回我:「我已經幻想緊rock版既結婚進行曲會係點...一開始既trumpet變晒做bass,然後其他大小提琴變晒電結他,鋼琴變電子琴,再加埋個鼓亂打...一定好宏偉呀」。我都覺呀!但問題是,我們事後,可以有命走出教堂門口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