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如我是那個男的:
人道立場上:都應該留下來,安撫被淋水那位後備。人家已很慘了,為你忍辱負重/忍氣吞聲,那種時刻,假如還追出去,真是太沒良心了。
現實裡:當然是追出去。一如很多網友給我的回應,是假如男人今天不作決定,他十年後都是作不出決家的,只好繼續拖下去。拖下去的定義是:正印永遠都是正印,他不會得失她。讀者梁小姐說,「既然都被女朋友發現,但女朋友都是淋那個女的而不是自己,好明顯,女朋友是會原諒自己,那當然要去保住這後關係。那個被淋的,如果真的如此死心塌地,就算被淋紅油都不會離開。可能仲會打電話問那個男的追不追到女朋友...(ok,這樣真的太痴線了,但可能真的會存在!)」我看到被淋紅油都不會離開那句,就笑了出來,好變態。
若我是正印:
心那句:當然希望他追出來,正如上述所言,只淋第三者而非淋男伴,即是萬大事有商量。那杯淋出去的水,只是在宣示主權。
人道立場上:我覺得淋水那位,有點橫蠻也無理。大家都是女人,本是同根。而且誰是第三者,那是另一個議題。
若我是第三者:
如果他追出去,那麼就一刀兩斷吧。女人有時,都要有尊嚴。
當然以上的,都是大路分析。好懨悶。
不過我想補充的,是在三角戀(或四五六角戀中),大家都愛以「TIMEING錯了」來做藉口。學友與憶蓮的「日與夜」,就是這堆人捧紅出來的吧。時間永遠不會錯的,真要剖析,只因為我們愛得不夠。不想放棄既有的,不願有大改變,所以才說時間不適合。以TIMING做藉口,其實好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