難道單純的人,就要受苦嗎?唉。
張先生在放假的日子,神神秘秘地跟我說,帶我去一個很好玩的地方。做了幾十年人的我,還是極度容易相信他人,一直沒想過/深究,那個所謂「好玩的地方」,是他認為好玩,還是我覺得好玩。大家都知道,我與理性掛帥的張先生,個性與處事上,是南轅北轍的。
結果?當!然!會!出!事!!
當我們去到西貢,我已有點面青。他大哥說,喜愛浮潛的朋友在海下村租了一間房子,我們一起去玩啦!我當堂想暈。西貢?outing?浮潛?十萬個唉。
張先生那群出生入死的朋友,也間接算我的朋友吧。因為認識張先生時,他已把他的那堆大學同學介紹我認識了。有幸與張先生那班朋友去過幾次旅行,一次是為期三週的紐西蘭之旅,另一次是高雄花蓮之旅。這班朋友呢,全是專業人士,大多沒結婚但有固定伴侶,四字出頭最愛到處去。幾乎這地球的好些角落,他們都去過了。剛有人去完南極看極光,也有人剛去完冰島......所以說,世界是不公平的哦,而我,還在地獄受罪中。
那堆朋友在香港的娛樂,就是遠足/潛水/打網球羽毛球。這個夏天,嫌沒什麼東西好玩了,索性在海下村租了一層房子,一個月去一兩次,目的只為了玩浮潛可以方便一點。我實在對這種行為,感到難以理解,那麼豈不是很不環保嗎?一個月才去一兩次喎!(關環保什麼事?!)
當我踏足這房子時,又忽然覺得也不算不環保!因為一點裝修也沒有,而且一進屋,就看到這個!聚賭嗎?簡直無法無天啊。再去巡視房子,見到凌亂的床舖,簡直像馬檻!床下有大堆背囊,又有點像集體著草的罪犯,一起潛逃大陸一樣。不過後來我又想到,是不是應該像有一群悍匪在外面把風,而肉蔘就在這房間裡更像樣呢?(沒法子,我看太多杜琪峰了!)
把包包安置好後,屋主帶我們沿小路去沙灘。整條村的路上,處處可見這種橘色的救生衣晾曬在圍欄上。
到了海灘後,看到張先生那堆朋友。護士長(其中某位單身的小姐)熱情地遞上一隻生勾勾的海星給我。我問,可以屈斷牠的手腳嗎?護士長變態地回應說,你試吓囉要好大力先得架!......OK,是真的好難屈斷的!而且海星底下的觸鬚不停在動,像跟我說,求你放我走啦......我把牠放回海中了。
十年沒穿過人字拖鞋的我,借了屋主的拖鞋來穿。旁邊那隻白色的,不是貝殼,而是寄居蟹!
晚上一堆人在天台燒烤,抬頭看到月光,皎潔明亮。我想我喝得有點醉了,望著那盞燈,把它視為另一個月亮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