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October 15, 2009

原諒與寬恕。

前天,在網絡世界浮浮游游的,去到某個網站(哪個?忘了),看到一句話,一直刻在腦海。

大約標題是,「讓人感動的一句話」:"我想讓傷害過我的人知道,我已原諒了他"。

我認為,說出這句話的人,其實是「自我感動」吧?被傷害了又能原諒那人,覺得自己神聖極了,才有這種言論。說實在,傷害你的人,也未必稀罕你的原諒吧?要他那麼在意你的感受,當初就不會讓你受傷了。

而且原諒與否,大抵也無需要公佈他人。「原諒」與「寬恕」,某程度上是種自我救贖,你肯放過自己,就會原諒別人。有些人可以苦苦憎恨別人十年或廿年,只因為放不下,固執地與自己過不去。

我去教會聽道理,最深印象的是「寬恕」。這裡頭全是學問,要厚道、要大量、要待人如己。我們總是苛刻別人,寬鬆自己,也愛將過錯與責任推向別人。我們也常常滿腔怨恨(所以我在公司常常踼櫃門),憤世嫉俗。要懂得由心寬恕,絕對是一條漫長的路。

(怎麼愈說愈遠,像傳福音般?)

總括而言,全是我個人的閱後感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