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, October 11, 2009

幾 句。

有人問,何解那麼邪惡的我,要堅持每週都去小教堂彌撒呢。因為,我喜歡坐在教堂裡,那種平靜的感覺。

朋友問,我去PIP學戲劇,是不是跟詹瑞文學。我發了嗎?跟他學,要五千元一小時啊!我(們)只是在生活中追求樂趣的人,不用學五千元一小時的戲劇,才滿足的。

放假比上班更累。

今天中午,我媽神神經經地跟我說,有件驚人的消息要告訴我。當時在食肆裡,我皺皺眉,不知她又有什麼驚人內幕了。嗯,原來是我的表姐正在辦離婚。對於上一代的人(或者是我媽以及她的親戚們)而言,離婚對她們來說,還是一件大事。現在都什麼時代了?大劉都可以上太空了嘛(假如他願意付款的話),離婚又有什麼大件事呢?我只替表姐慘,這些三姑六婆肯定這陣子不愁話題了。表姐好像二十出頭就結婚了,婚後馬上懷孕,而表姐夫是個做運輸生意的男子,大我表姐十多年。當時我就想,哇簡直是美女與野獸的組合喎。表姐生了小朋友後,全職做家庭主婦。那時我無從理解,最好的年華都賠在家庭上,沒得玩,沒了自己的生活,還要全副心神獻給小孩子。好可怕啊,她才二十出頭罷了。

結果,現在她的孩子高中,而她也要離婚了。可能她會得到一些錢,幾層樓,但又怎樣?最可貴的青春已走了。

說完是非,我媽還煞有介事的跟我說,你千萬別找你表姐說這事呀,你當什麼也不知道就好(!)。我無言以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