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October 28, 2009

論 友。

朋友,最好無事常相見。

千萬不要奢求朋友為你兩脇插刀,那很不切實際。

在要求朋友配合你前,該想一想,你有什麼可以先配合朋友?

將心比心,很重要。

不喜歡計較的人,來日方長,何時到老?我註定不能與那些人為友。

Ca小姐是那種你與她一起去挑衣服(或選購任何物品),你喜歡的,她全讓你。她的理論是:爭來為什麼?那全是死物呀。延伸去做人,ca小姐就是那種人,大方、沒所謂、懂得分輕重。

V小姐呢,是那種一起去食飯,她永遠最遲下筷,會把好吃的留給別人的人。從小事觀大事,v小姐並不怕吃虧。因此,換來很多友誼。

才俊是那種事事細心,從微細處關心別人的人。他不會著跡地做些什麼,只會默默地,低調地待人好。

在他們身上,我學懂很多。

朋友是一生一世的,所以我主張揀友要謹慎。

最怕假惺惺的人。也不喜歡說謊的人,尤其是慣性說謊的人。胡亂承諾的,我最多只能與他成為點頭之交。愛遲到的,免問。嗜好是打聽別人私隱的,我會避之則吉。善妒又愛說是非者,永遠不在我的朋友名單上。也有些人,愛高高在上,也喜歡咄咄逼人,唉,做朋友而已,我又不是你下屬。遇到計較的人,我會比他更計較,為什麼?因為啖氣囉。

一早都說,並不是亞豬亞狗都能與我交友。我一點也不濫,尤其在交友這個層面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