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October 29, 2007

奪命包包。

你們以為自稱火車頭Thomas西先生的手臂很粗壯嗎?那麼,我的一雙手臂,你們也不能少看。當一個正常人,每天要背著二十磅的包包時,你的手臂會纖幼嗎?

我並不是一個快遞員,但命,往往比快遞員更苦。


上週六選用的包包。這個tote bag,三年前買來,實用度/耐用度都是100。我好想知道,它什麼時候會穿會爛,但看來,還可以用十年八年。你看到那個包包,一定以為有棄嬰在裡面了,那麼腫漲,我在練力嗎?是人背上街的嗎?


解構:
1)藍色folder裡的,是文件。其實冗員如我,是不會拿什麼文件回家做的,但眼見位位朋友的包包裡,都有一疊二疊的文件喎,十分的商業巨人本色。我也跟著學,雖然那些文件我拿來拿去不知幹什麼。
2)在Sistyr Moon買來的Phillip Lim黑外套,留意:我剛剛在牛記,還說沒錢吃飯……。
3)空的飯盒。星期五晚上在外吃飯,沒可能把飯盒也一併帶去吧?
4)飯盒上那銀色的東西,是摺疊起來的購物袋。我說過了,我是「環保小先鋒」。
5)左手面最上的,那包黃色的東西,是才俊托我帶給Ca小姐的禮物。頂!是一包足三磅的熊仔橡皮糖囉!超級重。
6)橡皮糖下面的紙包東西,是V小姐給我的太陽餅。
7)屋仔鐡罐,內有古古力,是才俊送我的糖果。我跟他們說,喂,你們家有地方嗎?這些鐡罐子,五十年後很值錢的哦!不如我們一起收藏好不好?但沒有人理我。好寂寞。
8)罐下的手信,也是才俊送我的。我當時想,你不會那麼爆,在飛機上偷本雜誌給我吧?我會斬人的。
9)近來在看的「餘韻」。
10)還有銀包/零錢包,及裝小物的芥黃小包。

加起來,真的有二十磅!



原來那書,是dutch版的Vogue。好感動。(但我懂看嗎?)

還有那枚書籤,好漂亮呀。謝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