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October 23, 2007

立立雜。 

下午我像鬧飢荒般,問我後面的同事,喂你有東西吃嗎?明明已吃了午飯,還有雞翼,但不到三點我就餓了。好慘呀,我肚裡生蟲嗎?

最慘無人道的,是同事竟然也說沒東西可吃,還反問我有沒有東西吃?我說如果我有,都一早塞到嘴裡了,還在跟你胡扯?然後,我想到我的網友K,他說(我猜是個男的吧)剛去了台北渡週末(我最恨這種人,渡個週末都去台北,真是沒天理!),還買了太陽餅(!)給我做手信。太陽餅!好想吃好想吃呀!

註:我與這位網友,是不認識的。我一直在想,大家對我那麼好,常送東西/買東西給我吃,是因為發現我是個貪心的人,還是什麼。有一次,素顏小姐跟我說,她有點明白那些朋友的心態,因為她們想跟我交朋友哦。

但,我們偶爾通通電郵,談談想法,我已當你們是我的朋友了。

說回那個太陽餅。我本來婉拒了他的美意,但他說,可以把東西交到某個地方去,我再去取。這簡直就是現代版的尋寶遊戲。唉。

(會不會有些網上的朋友,對我有點遐想呢?我可以大膽地告訴大家,一點也不漂亮的我,除了一臉雀斑,胸也不大。總之就是一個好普通的白領,你在尖沙咀可以一槍打死五十個那種。在文字世界裡,已喜歡上我的,我希望你會一直喜歡我,我也很喜歡跟你們如此地溝通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