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月頭的時候,我人還在中區上班。有一個中午,約了V小姐與西先生午膳,去了那間據聞好好吃的「牛記」。就在大排檔的斜對面,也即是「九記」往小Soho區的反方向(在說什麼呢?)。
現在我每次去中環,都像抱著懷緬之心。將來,如果可以的話,我想,還是好想在中環工作的。因為我好愛那區的白領,那種不可一世的冷漠嘴臉,畢竟,在中區工作的,給人的感覺都較「cool」。當我告訴你,我在荃灣工作時,你會覺得我一點也不型。但我告訴你,我在中環工作呢,你又會認為我好COOL了。
中午要喝啤酒,也源於一種習慣。天知道,以前在中區上班的日子,我們中午興之所緻,也會狂灌酒的。當天所吃的,都很炸。而話題,多是圍繞著Thomas西先生。我說,收到了廿多封的電郵,都是提及到,想打火車頭Thomas西先生,有些OL更兇狠到,說要拿Cutter來桔他的手臂。其實西先生也沒跟你們結怨,幹嘛你們那麼心狠手辣呢?他只不過是喜歡扮CUTE,不致於招惹你們的毒打吧?唉,好慘。我把這事拿出來跟朋友們討論,大家都認為,可能最近關於Thomas西先生的文字太頻繁,大家覺得好飽,所以想大開殺戒。
(我在電話裡告訴Thomas西先生眾多女讀者的反應後,他竟說,好呀,不如約齊她們出來打我吧!還說第一次的聚會,不如就取名為「性愛大派對」。言行十分之大贍,真是天怒人憤。)
我最想寫的,是後來結賬時的情況。
V小姐一直大叫,「等我來付,等我來付……」邊叫邊直奔到櫃檯,可是手卻一直往包包裡翻,足足兩分鐘都找不到銀包喎。咩事先?
才俊則說了一句,「等我來付」,隨即從銀包中拿出一張五百元,遞到收銀亞姐的手裡。
我呢,是把銀包裡僅有的$120翻出來,然後說,我沒錢哦我沒錢哦。然後又厚顏無恥地跟才俊說,「你會把找續回來的(三百元),給我嗎?」才俊呆一呆,說好;收銀亞姐剛好聽/看到這一幕,真把找續回來的(三百元)遞給我(!)。好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