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October 10, 2007

還是工作。

工作就是工作,一點也談不上熱愛我工作,因為我熱愛生活而己,因為生活要用到錢,所以不得不工作。這是個循環,但不算是良性。我沒有吾友們的幸運,愛設計的,找到設計範疇裡的工作;愛文字的,當上了編輯。我只是一隻螞蟻,營營役役,搬搬抬抬。當然做螞蟻,也有做螞蟻的樂趣,譬如說,有天忽然找到一塊糖(諸如買的股票忽然暴升50%),大得可以整個冬節不用覓食,就樂得起舞了。單純而簡潔的願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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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次受氣的情景,還歷歷在目。我滿肚子委屈,一坐下,就在MSN裡跟前秘書張小姐怨起來。我說究竟我做錯了什麼呢?沒有喎,但為何要落得如此對待?張小姐說,那時候她在這裡工作,幾乎天天都想哭,時刻都想辭職不幹,更有個秘書,說寧願車禍死了算了,也不願如此下去(那秘書最後只做了一星期)(!)。

我還記得那天是週四。到了週六,我依然氣未消。像我這種沒記性的笨人,若記恨超過48小時的話,那事是非常嚴重了。那天中午,我約了果仔吃午飯,跟他說起這件事,他就不停地笑,說我老闆實在出人意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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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事後,老闆的態度和緩了。可能就在那天,他發現問題出在自己身上。當然他不會向我道歉的,只是態度怎也好了。

在銀行界工作的鄭先生曾跟我說,天天被上司無理取鬧,是天經地義(!)的事。我總覺得那讓人好絕望。微薄的薪水,把自尊也賠上去了。不過我知道,我大多數的朋友的工作環境,都不錯。這確也讓我感到有點安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