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October 17, 2007

唱 歌。

話說每年,公司的Annual Dinner都有個環節,叫「卡拉OK歌王爭霸戰」的,就是邀請公司的員工上台競逐冠亞季軍,當然是有獎金的,否則誰會愛上台做小丑呢?不過最勁的,是有初賽,十分的嚴謹啊!初賽形式更爆,是由大老闆來挑選,不合他意的,他會用殘酷一叮的形式,狂按那個叮叮(!),把你的參賽資格取消掉。全是同事們告訴我的,而我聽後,完全不知道大老闆想點囉,只覺得好無聊。

剛剛中午,有同事在Board Room開了那套音響來練歌(!)。我進去一起湊熱鬧,哇!竟然那些歌,我全都不懂唱(!)。明明是李克勤2006年的演唱會,但十幾首歌,我竟然只聽過一首「只想你會意」。

其實我是勁極度超不喜歡唱歌的。因為我的聲音不好聽,尤其唱起歌來時,像個受虐的小朋友在高呼救命。好雞仔。所以一去到卡啦OK,我就整個人呆滯起來,一來因為完全不懂那些時下的流行曲,二來是覺得K-buffet好難吃(如果有的話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