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October 05, 2007

穿 戴。

今天無所事事(一如以往),整個早上在時裝網看到不亦樂乎,嗯,春裝又來了。這幾年開始接受以前不敢穿的,例如大紅大紫,黃花綠葉,連閃電藍鮮嫩橘也放在身上,懶理閒人目光。但話說回來,黑與灰是基本步,我由最初一步一步地走過來,那些低調顏色怎會缺。都是上豔下素,或上下都素,但腳上的高跟鞋卻張揚得不得了。

我不敢像棵聖誕樹那樣地走出去,並不是怕別人向我投以奇異目光,是自己也過不了自己的心理關口。除非我有六呎八,否則穿上三呎高跟鞋才五呎六吋的我,真不想自暴其短。

現在也會常穿黑,最簡單的上班服,是一條黑色的連身裙。我家裡的衣櫃,最多這種裙子,早上起床想不到穿什麼嗎?就這個吧,一定萬無一失。配件小外套,加件小飾物,就可以上班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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隨身的,也很正常。

「Sissi Rossi」的小包包。何解秋冬時,人們都急切地換上沉色的包包呢?我也是這類人,彷彿是與生俱來的轉季本能。故此,用多幾天就得收起那包包了。

芥末黃的「Dries Van Noten」化妝小袋子。不知何年何月起,我對任何「毛毛」的東西都產生了興趣,一遇見這類產品,就會雙眼發光,大叫「毛毛呀!」然後萬劫不復地買回家。其實這類小袋子,我家裡有幾個了,而且,我現在也很少化妝啦,那個熱潮已過……。

灰色的漆皮「Marni」錢包。買來做什麼呢?當時的心態,也許就是:「因為我想用新嘢囉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