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October 08, 2007

本末倒置。

上星期我看看銀行戶口,哇!結餘有三萬多啦,好勁。現金耶!三萬多現金喎!(我常常覺得自己像個在江湖打滾的小混混,經常性地三更窮五更貴)

馬上把這事跟好朋友們分享。好朋友天使CA小姐除了替我高興外,還叫我再接再勵,要努力一點,再儲多點錢。我問她,喂我快去迪士尼樂園啦,不如買點什麼送你好不好?一於恐怖曲奇吧。CA小姐說不用啦,一直強調要我努力儲錢。

另一位魔鬼朋友V小姐呢,也同樣跟我說,不用去迪士尼買什麼恐怖曲奇給她,「不如你去買個Prada手袋獎勵吓自己啦。」她說。我:「什麼?!」她續說:「都只是用去三份一的錢唧,你儲得那麼辛苦,都是時候獎勵自己一下了(!)」。

我說問,這是什麼論調來的呢?辛辛苦苦的儲了三萬元,為了獎賞自己,而可花三份一來包包?難道儲蓄就是為了獎勵自己儲蓄得辛苦嗎?……我開始搞不明白了。即是,你減肥成功,就馬上可以去吃肥牛大餐,理由是因為減肥好辛苦而要獎勵自己!那麼減肥來幹什麼呢?身痕嗎?……愈想愈不明白。

雖然我真的好想去買個包包來裝飯盒(夠了沒有呀我?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