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October 03, 2007

關於工作。

朋友的公司由中區搬去了太古城,同樣是甲級寫字樓,但不一樣的,是窗外的景色。沒了我們這些鐵角陪他吃午飯,想來他一定悶得發慌。我又何嘗不是悶得發慌呢?唉。

在這裡,不經不覺半年過去了我由最初的咬緊牙關,到後來的咬牙切齒,當中走過來的路,都是極盡辛酸的。有那麼幾次,我真想把辭職信扔到老闆的面前,大大聲說,我不幹了!我只是個低級的文職人員,幹嘛要受這種氣?你要喜怒無常,自然有馬屁精來嗅你屁股,但我不是囉。大不了不幹,我家裡又沒有九十歲的母親要我來養。

……但,還是做下來了。當初不是說要磨練自己嗎?現在就是機會了。在被人無理取鬧的同時,我不停安撫自己,算啦不要緊啦明天起來時就會忘得一乾二淨了。而結果,果然第二天醒來,不快的情緒過了大半。不過還是有那麼一兩次,我依然覺得深深不忿,我沒有做錯什麼,但卻要承受這種烏氣,好氣頂。

話說回來,除了上述那讓人無奈的「小事」外,要投訴的,也不多。我的工作量並不繁重,甚至可算輕閒,只是老闆會忽然在大清早07:30,或晚上22:00致電我,問問明天的行程。另外,最最重要的,是錯不得。一經犯錯,嚴重的,可自行辭職了。就因為不太忙,所以老闆的要求更嚴格,一點也不能錯。要很小心,很小心,很小心地覆核工作上的每個步驟。真是錯不得的。

我常在最難捱的日子,跟自己說,一定要做下去!因為我是個愛逞強的人,絕不能半途而廢。起碼,我要在這裡呆一年。這是最起碼的年期。(否則我的履歷表怎見人?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