竟然我的網友藍小姐會記得,曾經我寫過一篇字,關於我的貓的,大意是寫,我的貓撒了泡尿在我的Prada袋子上。想想,那該是幾年前的事了。那個Prada的tote袋子,我還在用。那時袋子剛買不久,就遭到了如此的對待,好慘。我指自己。必須承認,當天火遮眼,我是有打貓的(!),還是一心追著來打。但那時我好像只向著小黑來教訓,因為牠是呆呆地看著我,一點閃避的意圖也沒有。我打了牠兩下(都是象徵性地打,不是一個熨斗車過去那種,放心),牠只喵喵地叫,我就住手了。另一隻小灰,當時覺得不會是牠,也就沒跟牠計較。
事隔多年,今天忽然想起來,可能真是小灰吧?是我冤枉了小黑嗎?
我又想到當時的心態。可能我愛小黑多點,愛子之深,責子之切,當時覺得犯錯的只有兩人,一個是親生兒子(!),一個是街外人,好歹我應該去教導親兒吧?就是這樣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