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April 18, 2008

男人。男孩。

跟我的良師閒聊,把我的想法告訴他。有時他會給我一點忠告,偶爾也有提點,當然我也試過被訓示。他該有時,當我是個頑固的孩子,會對我循循善誘。有回他跟我說,一星期之內,我起碼要聽他一次話,才能稱「乖」。

從來,只有他會直呼我的全個名字,一叫,就是「黎華」。我對他恭恭敬敬,但畢竟呢,我是野人,有時得意忘形起來,就還回真面目,跟他抬槓鬥嘴爭持不休。我一直認為,只有年紀比我年長頗多的男性,才能容忍我的個性。又或者,年紀比我年少的,也許都會喜歡我。

我有一個小小的男讀者,他自稱是我的忠實fans,偶發性地會傳我一個半個電郵,前陣子,還寫了一首詩給我。但那首詩,是他的朋友e電郵我的,e更在電郵裡道明,因為這個男孩子害羞(!),所以不敢把那詩直接寄我。心術不正的我,馬上想到,他還是個處男吧?

我疑惑的是,小男孩(其實又不是年紀很小,我也不見得大他很多)並不知道我的長相呀,莫非我的文字,真的那麼吸引人?當下,好想傳張自己的照片,給那位小男孩,等你看看我的樣子。也想你知道,世途險惡,千萬別對網絡上的女子抱有任何期望(其實只是我,其它的,都很漂亮),因為史前的恐龍,最愛寫blog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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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是年齡歧視。其實男人與男孩的區分,絕不能用到年齡。好像之前都說過,好些幾十歲的男人,思想幼稚如男童;也有二十出頭的男孩,思想成熟得,你想把他當成丈夫。嗯,就是如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