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April 23, 2008

關於工作。

工作很忙,常常很晚才能離開公司。朋友說,你受薪於人,就得把工作做好。這點,我當然明白。八千元有八千元的工作要做,可能八千元的薪水,老闆也會要求你有二萬元的付出。我已算非常幸運了。

我向來甚少怨言,最多只會說,唉又腸胃炎啦!其實這裡有薪金給我,我又能在這裡取得經驗,那麼,還有什麼值得埋怨呢?沖檸檬茶只是小事(其實我頗享受沖檸檬茶的時光),有時犯錯而被指正,也只因為自己做事不夠仔細,與人無尤的。這是間實而不華,且注重生產力的公司,說實在,我喜歡這裡。

有些事情做得不夠好,那麼,我就要多加留意,把它做好。這是我對自己的承諾。你們該知道,我是個得過且過的人,對自己一點也不嚴厲的,我只要求自己,把事情做好,而當中一點錯失也沒有。這是最基本的工作態度。

與我共事的那位小姐,簡稱同事M。之前也提及過了,人很爽朗直接,不拘小節,但個性非常急,一刻也不能處於鬆懈狀態。我喜歡與她共事,是因為她個君子,懂得尊重別人,不愛領功,也不會暗裡陷人於不義。光明磊落的人,都可愛非常。

我只覺得,假如同處一條船的親密戰友,你還得日防夜防的話,那就很慘,把精力都花到防範上,正事還哪有時間做?萬幸遇到M小姐,讓我可以專注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