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April 15, 2008

兒時的我。

小時候的我,是個膽大包天的女孩子。才幾歲,就能跟那些男孩子到處跑,論打架,我也絕不輸給他們的,除了蠻,也悍,該是十三妹的雛型。但那時我才幾歲而已。

六歲前的我,一直住在北京的四合院裡。兒時的娛樂,大部份來自昆蟲。我們會捉蜻蜓,然後用線縛著牠的尾部,以一個拿著汽球的手勢,帶牠到處去。蜻蜓的下場,往往在不停的掙扎中,累極而死。

我們會捉蟬,然後把牠的翅膀撕下來,看牠在地上爬行。也試過把牠像小球般踢來踢去(!),像朗拿度。蟬的下場,多半被男孩子在爭相控球之時,踩得扁掉!

我們會把點著的小型炮仗,扔到大型毛蟲身上,看牠被炸到血肉模糊後,連聲叫好。OK,我承認自己比Freddy更殘暴。

我們會捉螳螂,拿著牠,去嚇唬人。我真的驚訝於自己的大膽,現在你叫我摸摸甲蟲,我都有點勉為其難。

我們會用沸水,沿著螞蟻的路線一直倒呀倒,看到牠們馬上被熨到變成捲彎,就得意起來(咩事呢小朋友?)。

無論的殺戮戰場(?),為我的兒時記憶,添上豐富色彩(?!)。

六歲後,開始正常地做人。香港沒那麼多昆蟲,除非置身郊外,漸漸,我也變得沒膽起來。由十三妹,進化成一個OL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