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April 15, 2008

尊重生命。

有人看過我的童年後,覺得「好得人驚」。是嗎?

其實呢,我常有在旁人眼裡,看似變態的想法。例如,小時候,常想買一隻白兔回來,叫人手執牠的一雙耳朵,然後另一人用剪刀,鑑生把牠的一雙耳朵剪斷(!)。留心:兩個都不是我,我只是觀察生態動向的那位學家。照理,這個時候,白兔該痛得死去活來的,把牠放回地面,牠就會發瘋地狂跑,邊跑邊亂撞,把墻都染上鮮紅一遍。我想研究一下,牠會不會在那刻,有些驚人的舉動,例如,咬人,或像愛麗絲夢遊仙境裡的兔先生般,忽然停下來,看鐘點,然後死去(!)。小時候,我爸常讀故事書給我聽的。

當然,這個想法,一直沒有實行。嗯,小動物也有生命,有生命的,我們都該尊重。我以前有那種想法,是因為年紀小,愛天馬行空,但看到近期的新聞,那些小貓,被蓄意地虐殺,我就感到憤怒非常。那些心理不正常的人,夠膽就去與獅子搏鬥,幹嘛只在欺負弱小?小動物們不懂說痛,但我們看在眼裡,卻心痛極。我是兩貓一狗的主人,看到這種惡行,完全對兇徒恨之入骨。會遭天譴的。



題外話,那天我媽忽然跟我說,喂,蒸的金魚不好吃的。我:「吓?」。她又重覆一遍,還說蒸熟的金魚,肉質會發苦。我當時剛在街上,人有點呆滯(其實有精靈過嗎?),一時反應不過來,我媽再補充,「我睇咗你在日報寫的專欄啊!」我:「!」當堂醒晒。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