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August 07, 2007

我與媽媽。

我的青春期,過得十分浪蕩,穿名牌買唱片是日常事,去玩去蒲也是日常事。錢,是從來不缺的。我開始明白現在父母的心態了,沒太多時間用在小孩子身上,以為用錢可以補償點什麼。也許是的,起碼那時我能穿同班沒人能負擔得起的Dr. Martin及Reebok。那個年代,好勁的啦!等同現在你穿Y3的內衣上學一樣。

雖然常去玩,兼且玩得爛,但出奇地,我又沒怎學壞。朋友常說,「好的教不壞」,我想真有其道理。但壞的定義是什麼呢?吃軟性毒品/亂搞男女關係甚至大被同眠?我只是學懂了抽煙,連最基本的大麻,我也沒嗅過(基本?!)。至於男女關係,我更是清晰得很。未婚媽媽好可憐哦,又遭人歧視,小孩子又得不到愛,從小我已在新聞透視中得悉了這個訊息(其實有個現實裡的反面教材,大表姐剛中七畢業,與男朋友第一次性交就有了意外。怎辦呢?只好結婚吧。那件事,激得我的大舅父半死,到現在也認為是丟盡了臉的一件事)。所以呢,在性方面,我是絕對保守的!女孩子,要保護自己的嘛。我是到了成年的歲數,才有性行為的。我常常說,要對自己負責,沒有心理準備的話,切勿魯莽行事。

怎麼今天我像成了「性安全」的大使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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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媽那時好怕我學壞。但其實她不應該擔心的,因為我體內有她的因子,是個頗謹慎的人。遠在我懂性開始,我已知道自己怎變,都變不成一個壞人。因為我對自己有要求的呀。

那時跟我媽的關係,有點水火不容。她不滿我整天往街上溜;我不滿他們整天吵架,所以才溜出去。這個惡性循環,持續下去。我到社會工作的頭幾年,我媽還限制我要午夜十二點前回家(!)。我是玻璃鞋公主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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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,搬了出去自住。一個月難得見幾次面(我並不知道自己在忙些什麼),一有機會跟他們吃飯,我媽就拉著我說不停。但其實她已天天都打電話給我的囉。我一直都哦哦哦地回應著,她又不滿,說我沒心裝載(呀!她怎會知道的呀?)。其實我沒什麼的,只是怕被人煩。這算不孝嗎?但我媽又會跟我說,「到我死了那天,就沒人煩你了。」你還敢駁嘴嗎?

我很愛我媽,有時想到她的一生,都花在家庭,但她幸福嗎?而我能做的,讓她感到稍感滿意的,也只是聽聽她訴說罷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