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August 20, 2007

遲來的下午茶,還是早到的晚餐?

我是個散漫的人,從小,假如不是父母強行約制我的膳食鐘點,恐怕以我的個性,是會有一頓沒一頓的。

這個隨心而為的個性,到長大了,依然並存著。喜歡幾點吃什麼,就馬上去了,也不理當時是晝夜還是清晨。尤其在放假的日子裡,走得累了,就塞東西到嘴裡,往往那個時間,是黃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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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到六點的一頓。地點為蘭桂芳的一樓「Dublin Jack Irish Pub」,倘大的酒吧裡只有幾個洋人。尼泊爾藉女侍應的臉色比鍋焦更黑,晦晦氣地問你要什麼。餐牌上全是英文,我們問那個伴碟是什麼來的(英文名詞我忘了)?她重覆地說了一次餐牌上那個英文的單字。我們難道是瞎的嗎?就是不明白才問呀大姐。她叫我們等等,進了廚房問廚師,回來時再重覆地說了一次那個英文的名詞。我與友相信,再叫她詳細解釋一下是沒希望了,她最想要的,可能是客人們的一個拳頭。

炸魚薯條,還是地面那間Irish Pub好吃一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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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是未到六點的一頓。地點是勝利道的「奇香冰室」。吾友小時候住在勝利道,這間「奇香」伴著他長大,雞肉燴意粉陪他渡過了童年的好些時光。本來打算進去喝杯檸檬可樂的,那個鐘點,一過飽就不用吃晚飯了。但坐下後,朋友不停地問我要不要吃意粉,我說不用啦我都不餓唔該晒。在他連續問了十次之後,我才意會過來,「是他想吃吧……」。我馬上說,好好好,隨便你點什麼,我們一起吃好了(所謂的團隊精神)。

他邊吃邊稱讚,說好好味呀好好吃呀你吃過這麼美味的意粉嗎?我一直地點頭,和應說好好吃好好味果然不同凡響。但其實心裡,我只明白,那意粉的味道,代表著他的童年。食物在回憶裡加了分。

我們都是呀,你與戀人甜蜜蜜地在一起,吃過什麼做過什麼去了什麼地方遊樂,你當時未必都一一記在心裡。後來分開了(尤其在和平分手下),偶爾路過那街角的餐廳,自己坐下來,再嚐一口那裡的東西,馬上百感交集。你吃的,全是回憶的味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