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August 02, 2007

試衣記。

今早,迷信的朋友問我,你昨天有幫人嗎?我說,跟了朋友去買衣服,我從中給了點意見,這算不算做了好事?我明白是有點牽強,但我真心認為,自己是做了好事,而且是大大的好事。換了別人,怎會陪那位仁兄去買衣呀?我猜,陪他逛十五鐘都想用刀捅死他了。

所以說,昨天我以愛心及耐性去陪那位施主去買衣,是真的行了善。何解如此說呢?是因為該位仁兄常搖擺不定,也不知道自己站在店裡想買什麼(我不也是這樣嗎?)。昨天明明想去買皮帶,不對,是明明說沒什麼要買,只去逛逛而已,但後來竟買了件外套。

是這件2007 SS Raf Simons。外套是天價(原價$7,299),我這種窮家女,只有看的份兒。朋友試上身,覺得不錯,但又嫌貴,於是把外套脫下來。不過又不甘心,覺得剪裁那麼好,真是千年難得一見。於是在店裡踱步,還喃喃自語起來。之後再穿上,還找來恤衫配襯,覺得欲罷不能。可是再看看價錢,都是嫌貴(!)。






Well,我知道單是在看的你,都覺得煩死了,何況我?!但我為了行善積德,一直死忍著不發作。還耐心地聽他的內心掙扎,不外乎都是「好靚,但太貴」;「件褸真係唔錯,不過個款好似太普通」。當時我想問,你明天就去波斯灣參加戰爭嗎?買一件外套需要那麼嚴重的思想鬥爭嗎?但我沒有,因為我要行善!

結果還是買了。一天光晒!付完款後,他又說,內心受到嚴厲的讉責。

友:我係咪好折墮呀?
我:直頭過份添啦,大拿拿幾千蚊拎去買件褸,你又唔係無褸著。
友:好彩我一諗到你買左兩個袋,又馬上唔覺自己過份。
我:(好想爆粗,但忍著!因我要行善!!)上個月既事啦。我一個袋可以用十年喎,皮架喎!(但我真的會用十年嗎?咪玩啦!)
友:總之點都有你墊底。
我:……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