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August 08, 2007

幾件事。

(一)
果仔告訴我,上週六他與他那班好友去了暢飲,期間有人提到在哪裡能結識到高質的美女,席上有人說「Sugar」。近年我很深閏,也絕少夜蒲,不知道外面的世界變成怎樣。據聞,在夜場裡要結識到那些美女,你非得要說自己是個專業人士,什麼醫生啦,律師啦之類(怪不得無記的「仁心仁術」深受女士歡迎)。果仔的(男)朋友們聽後,開始為自己的職業名銜而苦思量,其中有位先生,為自己設計了的職銜是「蒙地卡羅跑道設計師」(!)(我聽後笑了很久)。而那些在夜場流連的女子,也都有清一色的職業報稱,是「Part-time Model」(!!)。真是亞豬亞狗也可成兼職模特兒的年代啊!

(二)
跟「收容站」的經理去晚飯(他大哥怎會自稱經理呢?好無聊耶)。我看見坐我們毗鄰桌子的,是三位現代女子(化濃妝/好潮/水晶甲/穿名牌/少少扮上菜那種……)(我不是現代女子我不是我不是)。我問朋友,你會選那三位中的其中一位當女友(那位女子的樣貌有點像CoCo,濃妝 + 大胸,而且很巴辣,不停地吱吱喳喳),還是坐我們後面那張桌子的某個女子呢(另一個女子,則是穿白衣,衣著清簡而樣子端莊的,跟朋友們話不多,常保持著微笑)?吾友想都不想,馬上挑了CoCo。頂!男人!!

我的心裡不知多不高興,即是,他不會喜歡我啦(無錯,我的衣著清簡而樣子也端莊,有罪的嗎?)。

(三)
飯後跟經理去了逛街。沒什麼想買,但又竟然買了件外套。現在香港還有秋冬嗎?我買來的秋天外套,何時可以穿出來呀?我事後跟朋友說,反正是買了,不如明天就穿來上班吧。朋友大驚「吓?明天三十幾度喎!」我說公司像殮房,應該是沒問題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