跟同事們去午飯。我是甚少跟他們共餐的,平時我都自備飯盒,怕餐廳的油及膩。今天去了「太興」。其實我的同事們都很可愛,我的世界裡,也很少出現不可愛的人。大家提到今年週年聚餐(十一月)的情況,原來有什麼卡拉OK比賽,評判還是老闆(!)(咁就死得人多啦)。據說,去年的甄選賽,是真有個「叮叮機」在評判面前的,他們一不爽,就狂拍叮叮機。好黐線。
同事們說,他們好想組成叫「蚱蜢」的樂隊(那三個男同事,有多騎呢就有多騎呢,有個超肥,即肥版E-Kin;有個激瘦,才20吋腰,我常常覺得自己有能力屈斷他的腰;剩下的一個,身形合格,但說話像鬼吃泥,他一跟我說什麼,我總是「吓?」。但我跟他說什麼,他也有點聾,總是聽不清楚。(莫非我也口齒不清??)
另外一個秘書,也很好笑,說話有點粗卑,但人很爽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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飯後我去了交流動電話費。在回公司的電梯裡,我從鏡子的倒映中,看到自己。的確很像OL。我已融入OL的圈子啦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