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下班,跟我的幾個朋友仔去了「歡樂時光」。有人事先問我想去哪裡,我好老土的啦,除了蘭桂芳,也想不到有什麼地方好去(其餘三人都在中環上班)。然後中區才俊提議,不如去「Forth Restaurant」High Tea吧(那餐廳就在Harvey Nichols的四樓),我說沒所謂,反正去嚐新也好。才俊補加一句:「順便可以逛一陣嘛。」原來,這才是戲肉。
(方向白痴的我,好久沒乘地鐵往中環了,竟在地鐵站裡迷了途(!),兜了幾個圈,白走了段冤枉路,穿了高跟鞋,又不想因為找路而遲到,故此匆匆又衝衝,唉。)(我常常不想穿著高跟鞋來趕路,那是很沒儀態的事情喔......OK......我承認,我只是怕仆街而已)
在「Harvey」的四樓男裝部,才俊X像餓鬼出籠般,什麼也想買(!)。我心想,你發財了嗎?還是今晚你就會燒炭呢?怎麼硬是要消費似的。(我的世界原是好簡單,放縱消費的背後,從來只會出現兩種狀況,其一是得了絕症,快死;其二是中了彩票)才俊X看來是沒有什麼購物目標的,他只想消費,所以,即使你隨便拿起一件看來像「Prince」的舞衣,或設計得像流浪漢型的髒背心,然後告訴他,這件不錯哦……我敢擔保,他,也!會!買!(對不起,我的確很賤)。
現在「Harvey」已進入減價尾聲,好些男服只剩下大碼或加大碼,以才俊X的標準身型(介乎中碼與大碼之間,看看是什麼牌子啦),好些想買的,都售罄了。最後買了件「Kris van Assche」的白恤衫,原價$3,600,現在半了價,只售$1,800(只售?!)。那件白恤衫是我挑的,我以良心發誓,並沒有作弄他,那件上衣,的確很有型。(千八喎!)
去了四樓的餐廳。不知怎的,其中兩位施主都跟我要了「Harvey Nichols Rose」,不想動腦筋指數,達100。我與Ca小姐的腳。何解一個在中區跨國公司當高級行政人員的小姐,會穿拖鞋上班呀?頂!外國公司真的好隨便。
結賬是$475(四杯飲料 + 炸軟殼蟹 + 炸洋蔥圈)(好貴耶!)。才俊爭著付款,事後還雙手合十,說「謝謝大師帶契」。「大師」,指的是我。我不禁想,嗯,才俊應該在早前的股票市場,賺了十萬八萬吧?……
歡樂時光後,再與好友去了銅鑼灣吃晚飯,好愉快的一個晚上。我的好友Ca小姐,下週一去旅行啦!去陽光與海灘的沙巴!(幸好我最怕曬太陽,故此也不太羨慕)(自我安慰中......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