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July 24, 2007

新 寵。

上週我還在想,該買什麼相機呢?為了幾卷Slide而去買相機,這個藉口似乎太過薄弱,但假若我說,因為我的新興趣呢?這個更會人見人打吧?

結果,神奇的事發生了。當天我收到網友Teresa的電郵,她說有部手動的相機,反正放著不用,不如送我可好。「!!!!!」我當時的反應。

先介紹Teresa出場。其實我不認識她的,只是偶爾她會傳我一兩封電郵,談談生活,分享一些化妝心得而已,我連她幹什麼行業也不知道。所謂的君子之交,在我而言,是這樣的。你不說,我也不會多問,這是最基本的尊重。

當然最厚臉皮的,是我要了她的相機。條件也是有的,充滿愛心的Teresa跟我說(全用電郵),叫我送頭羊給樂施會就好。相機是怎取的呢?又真的好巧合,有個朋友跟她同一座商廈,我又使喚了朋友去取。


相機拿回來時,是這樣的。你不會相信有多重,而我又堅信,要成為一個出色的攝影師,非得擁有驚人的臂力。(我一定當不成記者,我會死!)。剛過去的週日,出外拍了幾張照,我好喜歡聽「咔嚓」那聲響,那剎覺得自己好專業(!)。又,那個鏡頭可以Zoom得好遠,我開始想偷竊對面大廈的住客……。

再次,在這裡,謝謝我的陌生網友T小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