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July 23, 2007

立立雜。

我那些朋友,普遍地,理個髮都要二三百元,更甚的,是四五百元,還要去中區著名的髮型屋,指定要誰誰誰為他/她操剪。我心想,用不用呀?你又不是古天樂(當然古天樂要剪,更不止這個價錢)。

剪個髮而已。要花幾百元剪個髮,我覺得簡直是折墮的事情。我剪個髮,才$42元哦!真的。去街坊式的小店,坐下來,免洗頭這種煩事,一坐下來就開始剪,禮成只不過是十來分鐘的事。我常覺得在髮型屋洗頭,是件費時的事,洗完又要吹,吹完又要等,倒不如省回時間自已洗更好。

$42元咋!!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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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Shirley寫我電郵,忽然我覺得,嗯,也許她說得對。文字常常惹來誤會,而誤會讓人不開心。我常說,世界已有好些苦難,不應再製造多點出來了。我只想大家都快樂,我意思是,看過我的文字後,會開懷地笑一笑,再努力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