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July 20, 2007

應有的禮貌。

這間公司的文化是,那些董事長(或高層)致電來找我時,會說「佢最遲四點半走係咪?咁無辦法。」然後,董事長就會等我回應。留意到嗎?沒有人名沒有時間沒有地點,而最黐線的,是致電來那位,也沒有報上名來。我第一天在這間公司工作時,已是這樣。他們當我是先知。

首先,這間上市公司有好些董事長(及高層),我鬼知誰是誰?也許日子有功,我會漸次了解誰的聲音誰的語調,但斷斷不是三兩個月就能熟悉透囉。有位方先生我倒開始熟習他的語氣,總是那麼急促那麼斷層,那麼沒頭沒尾。

昨天更妙,有位自稱劉先生的人來電,詢問了一些老闆的資料,後來我請他留下電話號碼(作為一個所謂的秘書,我清楚明白,一個看似無必要留下的電話號碼,也許日後會很有用)。劉先生的反應是,「吓?你唔知我電話架?」我心裡妖妖聲,我怎會知呀?你是玉皇大帝嗎?連玉皇大帝的電話我也不知道啦,何況你?都傻既。

其實打通一個電話,先交待了自己是誰,再找誰,這個要求很過份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