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July 16, 2007

我的新包包。

上週五下班,去I.T打了個轉,忽然想到差不多已過試用期(4月16日加入此公司的)。心一喜,購物慾又躍動起來。(但那時還未正式有人通知我,能否順利通過試用期,兼且,薪金不高的我,明明說要儲錢的嘛……)

本來想買個實用的包包,因現在慳儉的我,中午會自備飯盒,但飯盒怎擺放在窄窄的包包中呢?最好有個平底的包包,供我放飯盒。我立定宗旨,嗯,人要實際一點,要買個具有實際用途的包包(妖,但為了裝飯盒而去買個包包,難道都叫實際嗎?)。


而結果是,我買了一個既不實用,也裝不到飯盒的包包。買它,只因為覺得它的顏色好亮麗(買了個同款,卻是鮮橘色的!)。我是不設實際的人辦。在回家的途中,我就想,這個包包在一年裡,我可以用它多少次呢?只好當送自己的禮物,賀自己過了試用期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