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July 10, 2007

文明關係。

我不太知道別人的處事模式,畢竟大家都混了那麼多年,自有一套生存方式。在工作崗位上,我是喜歡明刀明槍的,有能力的就處於高位,沒能力的,只好遭人差遣。我極度不悅那些馬屁精/擦鞋王,也恨那些平日無所事事,一到下班又賴在辦公室裡不走的人,裝勤力嗎?不如早點回家看多兩頁書更好(我只想到看書,因為那些閒人,真該看多點書)。重申一次,下了班,還留守在辦公室,只代表你的工作能力欠佳。我有段日子也很忙,但時間的分配,與手腳的快捷,証明了在很忙的日子,還是可以準時下班的。當然Ad-hoc的事情,又作別論。

我崇尚早點上班,準時下班。

一如昨晚,老闆說七點半有個例會,吩咐我等到有人來才可以走(目的志在有人開門)。然後他就出去了。七點半?!但我七點開始學游水喎!還是第一堂添。也許你會等到七點半,認為那是盡責。也許你會逆來順受,覺得那是必然。但我唔會囉。

五點四十五分,老闆致電我又吩咐了點事。我抓緊機會,跟他說:「陣間開個會,陳生已唻左咯。」(那位陳先生好好人,常笑容滿臉,也常是最早來的人)「哇,佢咁早唻?七點半先開喎。」老闆說。「係呀,既然佢唻左,公司又有其它同事喺度,我想依家走勒,我今晚要去學游水呀。」我直接說。老闆的反應是「吓?!」(我不知道他吓的意思,是我去學游水,還是我想早走)然後他問那些文件在哪裡,我說已準備好啦,全放在他的桌子上。他說「好啦好啦」。

之後,我六點離開公司。我跟朋友說,一個文明的老闆,是應該與員工有商有量的。你有要緊且合理的事交待我去做,沒問題,我會盡心盡力全神貫注地完成它。但如昨晚,既然有其它人在(那些賴死也不肯走的人),開開門而已,不用我在場吧?

我崇尚直接及有溝通的工作環境。假如老闆是個文明人的話,其實一切都好商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