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March 11, 2008

前塵前度前記憶。

自從去年九月丟了電話後,我可以大膽地說句,我生命中,該有大半的朋友流失掉。首先,所有朋友的電話,都儲存在電話卡裡,其次,我是頗懶的人,平常只會聯誼幾位朋友,其餘的,都是過時過節才會聯絡一下,互相問候。那麼,我又怎會記得他們的電話號碼呢?

只有常致電的號碼,才會牢記吧。像男/女朋友的號碼一樣,一天打五百次,你即使撞了車失了憶,但那組號碼,你還是緊記著的。題外話:熱戀時,你總會想到,這個地址這組號碼,你是一生一世都忘不了的,你覺得已無須寫下來了,因為已嵌進你的記憶裡。但最終呢?最終我們經過記憶之河的洗刷,什麼都變得模糊了。當日天天都致電的那個號碼,曾在那共渡無數時光的居所,最終,都忘了。你甚至有天起來,用力地想,究竟那屋所,在幾樓幾室呢?當天曾站在窗前,與他共看星光的記憶,已一去不返。你什麼都忘了。

是不是記憶力衰退如我的人,會較快樂呢?
是否人人都會淡忘一切?往事如煙,不就是這個道理嗎。風吹過,不留痕。
不用學的,只要你願意忘記,就可以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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咳咳咳,感情時間完畢。寫回要寫的。

今天上午,收到一通電話。我看著顯示中的電話號碼,完全陌生。接電話,對答如下:
我:Hello。
對方(溫文爾雅的聲音,男的):喂,靚女,你點呀近來。

首先,我對這種輕佻的語氣,極度反感。再加上我不知道他是誰,有點我在明他在暗的感覺,這種不安,讓我更加厭惡。

我(老實不客氣):你邊位呀?(語氣及態度都極冷漠)
對方:!(聽得出倒抽了一口冷氣)我係XXX呀。(語氣馬上認真又謹慎起來)

原來,是我的前前前前前前度男朋友!

每年的三月中,他都會致電約我吃飯。一年一次,這麼多年都沒變。我知道他是誰後,馬上有點不好意思起來,剛才我好兇喔!

由戀人成了朋友,並不容易(雖然於我而言,像件易事)。有時我反而覺得,把朋友的電話記牢,更輕易。因為朋友是一生一世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