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上班不久,已聽聞這裡,每月都會辦生日會。而我在這裡工作,未足兩個月,也吃過兩次蛋糕了,是真的大大個蛋糕(起碼五磅那種!大家很餓嗎?),有人圍著你,為你高唱生日歌後,你切餅那種蛋糕,不是零零仃仃,濫竽充數的西餅啊。
今天收到電郵,人情味濃的公司,竟然連還在試用期的我,也能惠及。據聞,這週四切蛋糕(!)。但完全沒問過我,想吃什麼味道的蛋糕(!!)。而且,中午還一起去喝中茶(!!!)。現在我最大的疑問,是能不能叫一桌子的煎炸食物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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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穿接近四吋的高跟鞋。好累好累。我前天跟好友去試鞋,由於那天穿了球鞋,人累腳漲又不想脫鞋後還把襪子也脫下來,嫌煩,於是拿了幾雙喜歡的,強迫Ca小姐代為試穿(!)。
我:喂,你幫我試呀,我唔想除鞋呀。
Ca:吓?但我都係同你一樣,著波鞋咋喎。
我:得啦,唔好講咁多啦,快D啦。
Ca:(極度無奈)(但又極度過份地,將腳插進高跟鞋中,留意:是連帶襪子的!)哇,哩對好高喎,你想我死呀?
我:哇,你有無過份D呀咁試法?(依然不理她死活,只拿那些三四吋的幼高跟鞋給她試穿)
我們常常都如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