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March 03, 2008

星期一。

我開始有點摸熟這裡的規律了(上了班個多月才開始摸熟?!)。星期一的早上,是會超級忙的。忙的定義,於我很膚淺,是沒時間喝水沒時間上廁所小便,要做的事,都寫在便條上,幾乎貼滿整張桌子/電腦螢幕上。說過了,我是個記性不好的人,每逢收到任何指令,都要立刻寫在隨身的單行簿上,有時忘了帶簿,就隨手拿起一張什麼紙來,寫在上面,然後貼在桌子上。下班時份,我會再三檢查要做的事,是否全做妥當,才離開公司的。

常會羨慕那些記性奇佳的人,所以我註定做不成記者,一去做人物專訪,馬上拿出筆紙,任那個被訪者,也會公式化起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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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早上班的時候,看到路旁有隻狗狗,中型體積,是母狗來的。不知牠為了什麼,看來好高興,蹦蹦跳跳的,不停對著路人笑(!),我猜有養狗的人都明白,狗的笑意是怎樣的,就是咧起嘴來,眼仔精靈很友善地看著你,有時還會側頭又伸出少少舌頭那種。我形容得好爛,假如大家想知道,可自行去狗主的家中觀看。

那隻狗狗,幾乎對每一個路人都微笑,還搖尾巴。我跟在牠後面,好想知道有什麼事,令牠那麼愉快。一邊跟蹤一邊想,狗狗你就好啦,又不用上班,也不用為口奔馳,現在你走每步路,都那麼快樂,我好羨慕你喔(我真的好想知道牠何解那麼開心囉)。然後呢,在我前面的牠,忽然停下來,回頭看著我。當然還是笑笑口的。那一刻,其實我好怕牠會開口,對我說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