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所亦很近教堂,我要多點去,方便告解。雖然是預計會下地獄,但都不想去到最底那層。
近來已沒有夜半醒來,因為兩、三點才睡!也不知道自己在搞什麼。有時是看書,有時畫畫,有時練琴,有時光坐在客廳中發呆。發兩小時的呆!我想知道,自己發呆時的樣子,究竟眼裡有沒有焦點的呢?
偶爾古先生來灣仔做運動,然後會致電我下去,吃碗糖水或什麼的。多數都是十點過後了。有點慵懶的我,洗好澡後,頭髮亂得不能開交,直接穿上睡覺的上衣,罩件外套就出去。還好,沒有穿拖鞋。原因:因為我在家的拖鞋是毛毛款式的囉,不能穿上街的呀,會濕晒的!灣仔的夜裡,常洗街。
古先生一開始看到的我,就是那樣子。素顏、真實個性、沒什麼修飾,以及有時穿得像個乞丐。這不是很好嗎?在初相識的朋友面前,一開始就如此,可為日後省下好些時間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