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January 31, 2007

靴 子。


最後衝刺。與好友去了IFC的LC。本來只打算逛逛,後來也買了點東西。左面是Ca小姐敲定要買的Lanvin靴子,右面那雙,也是Ca小姐買了的MM22靴子。中間那雙黑色的MM,是我的。不得不提,「I.T」的MM,還依然賣得很貴。人家都減價去到四折了,唉。(這個月,Ca小姐三天裡買了四雙靴子,她該是蜘蛛精托世吧?)

其實黑色的靴子,家裡已有不少。但為何還是買了呢?這事又讓我深切地明白到,時裝與服務,是息息相關的。像我們這種沒有任何目地的顧客,有時進了店,根本不知道自己需要什麼,這時候,售貨員就成了挑著明燈的靈魂。服務貼心的,我們都不願意拒絕,於是,家裡的東西愈來愈多。

關於服務,有回與從事時裝界的朋友聊起,他說,像我們這種顧客,才最好招呼,一來我們有禮貌,唔該前唔該後的,二來我們懂得何謂「不好意思」,不會諸事麻煩。亞太那類型的,最煩也最難侍候,通常搞三弄四的,試滿整個試身室,什麼也不買。

於我,覺得「連卡佛」的服務,已很不錯。又勤快又熱心,而且態度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