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January 08, 2007

我很膽小,不過很暴力(又名:我想狂摳佢地呀!)

我想,在朋友的心目中,我還是一個該被雷劈的人吧?雖然我常常都覺得自己很友善,很溫婉,樣子很楚楚可憐。

今天早上呢,自稱火車頭thomas的西先生率先致電我,說有舉世大新聞要搶閘告訴我。我有點不耐煩,問他什麼事那麼嚴重呀?他鬼死那麼興奮地說,在美國的迪士尼,跳跳虎打人哦!
我(極度不耐煩):妖,有咩咁勁呀又?
西:跳跳虎隨處打人喎,唔好笑咩?
我:咁又點呢?
西(笑到上氣不接下氣):你唔覺好好笑咩?佢追住個細路唻打喎,仲俾人拉左,要坐監呀。
我:你唔係認為隻跳跳虎係我扮呀?
西:唔係,我想個俾人打既細路係你唧!
我:我頂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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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朋友心目中的「暴力指數」,是爆燈的。又難怪,我整天趁亂,都意圖接近那些人扮的動物,借意打他們幾拳玩玩的。最近,銅鑼灣整天都有塊人型的「扒」在街上走動,該是某間日式食肆的宣傳手法。那天在街上,他就在我身邊擦肩而過,剛好那天我有點心情不佳,一時毛燥,真的好想衝前去摳他一頓。想唧,但我沒有做,放心。他也只是打份工,我明白的。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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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幸的是,中午時段,又有朋友致電我,跟我說起這件事。似乎人人一想到那些「人型動物」,就想到我。惡名遠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