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得我常提及的月夜神朋友嗎?我倆認識多年了,有一年的初夏,陌生的他捎我一封電郵,談到他客聽中那盞垂吊的燈,映在窗邊的倒影下,像輪明月。我倆的話題,由此而開。想來,也不是不浪漫的。
這一兩年間,他成了我的避風港,或者說避難所更為合適吧。遇著挫折,我就鑽到他家裡,心情欠佳時還會撒野,他總試著安撫我,或以無限的耐性聽我訴說。去年年頭,為了討我歡心,他刻意借出廚房,說跟我一起弄pizza(這是個賭博啊,我是威震四海的地獄廚z呢)。嗯,我的「Z之豆PIZZA」得到空前的成功,那個晚上好快樂。
我愛與他在一起,那種程度,言語無法述明。不是情侶間的愛戀,天天都要黏在一起的那種,而是一種,我有信心可以一起走下去的情懷。他見我低落,總會抱抱我,摸摸我的頭,最常見的一句話,是「你見點呀?」。
有時與他對談,常在不經意間,被他開拓了我的視野與想法。他是消極又正面的人,是個擁有極端複雜思想的新新小人類,我呢,積極也負面。不過有一點可以肯定的,我們都不介意在對方面前,展示自己的陰暗面。這點,好重要。我們知道對方,是個怎樣的人,從不需掩飾什麼。
我常情不自禁地跟他說,我好鍾意你呀!我們一起走下去吖(我常常都是那麼低能的,想到什麼,就說出來了。但其實有些事,是不用說出來的吧?沒法子,我愛表達自己的想法)。說完,就跟他擁抱,完全是自然不過的一串動作。他聽後,總是在笑。我又說,我們都是吸血殭屍。擁有人類最不堪的一面,但我們願意接受這樣的自己。
忘了說,月夜神朋友的接吻功力好勁的!有種讓人感到「巴黎鐵塔反轉再反轉的效果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