旅伴今天自台北回來,跟我一道吃晚飯。然後,他神神秘秘地,自桌子下拿出一個盒子來,我一看!哇!!!!!!我的。獨。角。仙。啊!!!!!這一個驚喜,非同小可。
應該是只有驚,沒有喜吧?…………
旅伴說(其實旅伴就是那位前陣子千里迢迢,買了簡體字「賈想」給我的張先生),為了避過台北的X光檢驗,他致電在機場做保安的工程師朋友(哇!用不用那麼認真呀?),問如何能在X光中突圍,將獨角仙運上飛機。那位工程師朋友又陪他瘋,跟他分析利弊與漏洞,又教了他多個策略云云。究竟他倆什麼事?偷運國家機密嗎?!
結果是,張先生在回程的飛機上,為了避過紫外線的偵測,他將一隻膠的蝙蝠玩具,放進膠碗,甚至蓋著獨角仙,這樣的話,就能避過機場的保安線眼了。因為在X光的影像中,保安員最多以為那是一件玩具。好厲害啊!他簡直是犯罪天才。所以說,什麼樣的人,就能認識到什麼樣的人………。
上了飛機,張先生又要偷偷地拿獨角仙出來,讓牠抖抖氣。這個動作,據他形容,相當有難度。張先生坐的是經濟客位,怎麼將獨角仙拿出來抖抖氣呢?………他眉飛色舞地形容著,我呢,其實整個過程都顯得悶悶不樂。唉。
你們明白我的心情嗎?
我明明只想與獨角仙有兩天情緣呀,兩天以後,就各奔東西了,都不知多浪漫。怎料現在,牠由淡水遠道而來了。就等於,明明只是一夜情,大家逢場作戲完了,滿足了,就告別吧。怎料一天以後,那人拿著大束鮮花來按門鈴,還大叫:「Surprise!」。對不起,我一點也不感到驚喜。正如明白逢場作戲規則的人,都會知道,當有人按你門鈴,那等同有手尾跟,等同噩夢降臨。
我只是喜歡旅途上有獨角仙來點綴,並不是真的希望,可以跟牠長廝守。你明白嗎,張先生?!好明顯,他是不明白的。唉。………這意味著,我與牠將會一同經歷死別。我不喜歡這樣,我不喜歡看到牠會死在我跟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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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上約了agnes九點多在藝術中心看話劇,一見她,我就跟她道出這個困境。她問,那麼獨角仙現在在哪呀?我答,在家囉。
她:你不認為張先生好浪漫嗎?(大概是指,為了我,他會挺而走險)
我:我唔覺喎!(十分斬釘截鐵)你覺得好浪漫咩?
她:………我都唔覺喎!!
其實agnes明白我的想法,因為她也是這種人。快樂過就夠了,非得要去延長那些快樂,最終,苦的只有自己。看我現在多濕滯,在牠未去極樂前,我還得盡心盡力地照顧牠。天啊!我哪裡去買樹汁啫喱呀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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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agnes又說,其實張先生很不了解你喎。......小姐,這還用說嗎?否則我又怎會有賈想的簡體字版本呢?
當然,我知道張先生是待我好的。一個那麼理性的人,會做出這種不合常規的事情,我怎都該心存感激的。......但所謂的好心做壞事,不就是張先生這種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