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午四點,又接到緊急任務。結果,由沒有到有,將一份PowerPoint砌了出來,途中的加加減減,穿穿插插才最痛苦。修改了二百多次後,算暫時完成任務,打道回府。都接近晚上九點了。
黃昏時,season曾致電我。當時忙得頭頂冒煙,他在彼岸還大嘆我語氣冷淡,唉。據聞season的舞台劇將在大馬公演(但他演什麼角色呢?而且那是個什麼舞台劇呀?「夜半殺人狂的華麗一生」嗎?)。訂了花牌,預祝他演出成功。無聊的人們,一直在商討花牌上該寫什麼好。我說,別寫「預祝演出成功」那麼老土啦,不如寫「勁爆今晚夜」更好。
回家的路上,我忽然想到,雖然那麼晚才下班,不過我回到家,就可以真正地休息。不像有些朋友,回到家,還要上網處理公司的事情。我也算相當幸福了吧?在大多的時候,我都會往後退一步來想,這種,算不算另類的正面想法呢?
像今天有人來應徵,職位是「跟車」。我看到那個年青人,廿來歲吧,但脖子上有大片被灼傷的痕跡,近乎是一級燒傷程度了。當時我就想,看!人家做著高風險的工作(雖然我並不明白,何解跟車會把脖子也燒傷了),一個月才幾千塊呀。但我呢?天天坐在冷氣間裡,做著輕巧的工作,還不時炮轟受盡(言語)虐待,究竟我有什麼資格去抱怨呢?
因為太幸福,所以忘了幸福的由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