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August 18, 2009

逢場作戲。


有個異性好友,他與女友共處了接近十年,現在處於同居,但又不想結婚的階段。

吾友是個帥公子,所到之處,都必有花兒為他開。我問,你有去偷吃嗎?他反問,怎會沒有?(像我問了一個白痴問題一樣)(ok,我錯!)吾友續說,出去玩的首要條件,是專挑些有固定男伴的女孩,例如對方有丈夫或男友的,才是首選。我說,這樣也對,否則上了身就麻煩(我也是麻甩佬………)。

其實,我喜歡吾友的坦白。起碼,由一開始,他就坦白告訴你,他有女伴,而且是不會與女伴分離的(口語化演繹:逢場作戲唧,何必認真?)。假如女孩子明知如此,都投懷送抱的話,是他有能耐。他並沒打算瞞騙任何人。我喜歡這樣。但有些男的不同,存心騙人感情,一開始就說自己是單身,到人家泥足深陷了,或紙包不住火了,才把真相坦認。這種是賤人所為。如果他還一直說自己有苦衷的,自己也不想如此的………那其實只是自圓其說,更賤。

玩,可以。但請玩得自重一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