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November 26, 2010

相處。幸運如我。


人與人的相處,實在好奇妙。有時候我們可能窮九牛二虎之力,也不能與心裡的那個他/她相處得來。但有些人呀,卻不費吹灰之力,就可以彼此吸引,繼而以真我個性交往下去。

我長久以來打著最真的旗幟上山下海,由初相識的第一天始,我是那様,接著下來的日子,也是那樣。我深信只能以最真實的自己呈現人前,那段關係才能長久。幸運如我,沒被人怎麼嫌棄,大家都接受了本來的我。

喜歡與某類人相處。我指,是特別的喜歡與某類人相處。譬如說:

不懂/不清楚的,他會直說不知道。我最怕那種自大狂妄卻原來目不識丁的人,知一點卻扮專家的人,我也不喜歡。

有些人,在相處期間,能給予身邊的人輕鬆自在的感覺。於是你總會不自覺地與他在談天說笑,快樂不知時日過。

不干涉你的私隱,卻暗裡關注著你的為人。

可以無聊得沒話說,不過認真起來,卻是個實幹的人。

能讓你產生一種安穩的感覺,假如有突發事情發生,你知道找他,可以幫上你的忙。

你願意找他商討重要事情,因為你心裡知道,他既理性也務實。而且,假如天掉下來,他即使幫不了你擋雷遮雨,但他願意在那種生死時刻,說一則笑話逗你開懷。

彼此審美觀點的距離,相近。

對事物的看法即使有異,卻願意尊重對方。這個很重要。

樂意告訴你,他的所思所想,以及對你的不滿。

會記著你的喜惡,漫不經意地展現他的細心。

散發著淡淡的知性。這個也很重要。

嗯,寫來好像很完美,如果現實裡認識到這種人,真要去黃大仙還神。………我在觀塘上班,去黃大仙其實不遠……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