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November 27, 2010

皮靴。香水。

去了京士頓街的I.T。朋友看中了一雙皮靴,價錢為$4,200(天啊!真是天地不容),我跟她說,都快進入減價週期啦,現在才買,會天怒人憤哦。朋友一直心思思,像隻幽靈似的,在那雙靴子旁徘徊。(題外話:今天已收到i.t的pre-sale通知,那麼大I.T呢?)

何解現在一雙高跟鞋,要六千多呢?!看到MMM的皮靴,己升價至八千(!),早兩年,還六千多一雙,真是物價飛漲。與友儕們談到皮靴,大家都認為,每個女人的家裡,都應有一雙鎮室皮靴。即是雖然價錢昂貴,但很實用,極耐看,超有型的那種(每人的觀點與角度都有不同呀吓!)。V小姐早幾年,在西武買過一雙三千多的皮靴,到了現在還很喜歡。我家也有一雙我很喜歡的皮靴,完全符合實用/耐看/有型的原則。 ..................於是,當房小姐說要雙四千二的靴子時,就大條道理了。

我是打死也不會如此穿的。一來,我認為世間上只有一類人會穿白皮靴,那就是啤酒女郎;二來,短牛仔熱褲是普通人穿的嗎?除非你極高佻超惹火樣子勁甜美,否則這種配襯,還是省了吧。

後來最終沒有買,她決定等減價。在街上打邊爐期間,看到站我對面的濃粧OL,於是與房小姐就有了以下的對話。
我:喂你睇,人地對BOOTS大不了咪四百,你駛唔駛買對四千既呢?
房小姐:咁你會唔會著先(指四百那雙白靴)?!(說時一臉不以為然)
我:...............(極力思索中。是真的在想像自己,假如穿了那雙四百元的靴子,會是怎個模樣。會穿插在地盤工人中,落力sell啤酒嗎?)..................唔會!
房小姐(憤憤不平):仆街吖!咁咪係囉。

房小姐後來又說,買不了四千的,情願什麼也不買,都不會買那雙四百的。(OK,我也是)因為如她所言,做人要有!底!線!架!嘛!(四千就是底線!YEAH ~~~~~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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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I.T期間,V小姐去了看衣服,我與房小姐則在研究香水。原來現在CdG已出那麼多種味道的香水,有些包裝實在漂亮,叫人愛不釋手(最合只愛外表的人士)。房小姐喜歡的味道較平易近人,花香或水果香,我的嗅覺較奇怪(可能與神犬的基因有關),愛嗅的味道都不是常人易於接受(?)的。起碼,房小姐會認為那是"像爛了的西柚皮",而V小姐則覺得"哇咩味唻架好臭呀!",連一心侍候我們的SALES都以"正常人不會喜歡這種味道的"來總結我喜歡的那種味道。

我看著那塊玻璃瓶(是的,是一塊的),像精品似的,然後深呼吸問自己,究竟我是喜歡那個小擺設(?),還是那種味道呢?買回家後,會否又像剛買回來那支香水的下場一樣,未用已被嫌棄呢?

好!混桔完畢,走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