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February 26, 2010

牛仔褲。

年三十晚的下午去了「迪士尼」。去完洗手間,嫌用抺手紙將手抺乾不環保,又嫌暖風機乾手太慢,於是將濕濕的手,抺在牛仔褲上。吃完爆谷的手指,又抺在牛仔褲上。嗯,還吃了雪糕,沾滿溶化奶油的手,也是抺在褲子上。我是一個住在現代城市的原始人


咳咳………我的褲子,已四個多月沒洗了。先不用驚訝,因為還有條,將近九個月沒洗了!因為,牛仔褲是不用洗的嘛。

我房間的椅子上,就摺疊著幾條穿過的牛仔褲,三個月至九個月不等。雖不是常穿(只在週六及日才有機會穿),但褲子也算飽經風霜。哪裡我都不怕坐、手如何髒也會抺在褲子上、醬料或汽水的痕跡已是小事。幸好,我沒有汗線,所以褲子即使在夏天時,也該沒有體味。我要等到很髒很髒,才會拿去機洗。要知道呀,牛仔褲洗得太多,就失了味道。

(所以呢,我從不穿牛仔褲坐在床上……自己知自己事!)